第八十四章:爵位之重(2 / 2)

心情鬱悶外加不明所以的呂哲被那名屯長引路帶進一間茅舍,普一進去聞到的是一股很濃的油燈氣味。

這名屯長再次行禮之後離去,隻留下呂哲一人在這間空無一人的房屋內等待。若不是屯長走時沒有關閉房門,他肯定會懷疑自己是不是被收監了。

沒有等待多久,一名大概四十來歲的校尉到來。

這名校尉走進房屋徑直前往房屋正前的長案後麵的位置坐下,他看了樣貌年輕的呂哲一眼,語氣聽不出喜怒:“身為軍侯,怎麼能在液池聚眾?”

根本不知道自己犯了什麼事的呂哲如實回答:“職,是在招募親兵。”

可能是這個答案太出人意料了吧?該名校尉聽得竟是一愣,想到什麼似得笑道:“原來那個向外招募親兵軍侯就是你。”

也不知道所謂的“那個”被人傳成什麼樣子,這校尉一臉的好笑:“所幸沒有鬧事,算不得大事。你且交十個半兩作為罰金,然後回去罷。”

雖然真的不知道秦律中有沒有這條律法,不過呂哲還是當即解下腰間的皮囊數出十個半兩,遞放在長案上,有些不好意思地對著校尉說:“職,不知道會是這樣。”,其實是想問犯了什麼法,不過這類的話說出去就是在頂撞,估計會讓這個校尉惱怒,所以不問為好。

校尉將罰金收起來放在牆角的一個櫃子裏,嘴中說道:“大災之年,聚眾極可能會引發不必要的動亂。你要慶幸沒有人鬧事,否則就不止是罰金了。”

這句話校尉說的隨意,在呂哲聽來卻是再次愣住了。

秦律到底有沒有聚眾是犯法這一項他真的想不起來,不過似乎在任何朝代聚眾都是屬於動亂行為,這類的行為可大可小,遇到倒黴的時候哪怕是無意的行為,被當權者認為是想造反都極有可能。

額頭冒出冷汗的呂哲恭敬對著校尉一禮:“職、職孟浪了。”

“你為公大夫爵,也不是什麼孟浪,隻是關中大災,特殊時期特殊法令。”校尉卻是奇怪呂哲為什麼會被嚇得冒出冷汗,隨意說道:“依照秦律法辦,你為公大夫爵,罰金補過即可。”末了還笑了笑揮手,“你出去吧。”

出了中尉署的呂哲迎風一陣清涼,他這次算是享受到特權了,可以想象要是沒有公大夫爵位在身,那絕對不是繳納罰金就算完事。

回頭看一眼青磚綠瓦建築布局顯得莊嚴感十足的中尉署,慶幸自己是公大夫爵又是軍中軍侯,不然應該是出動廷尉署,結果估計也截然不同。

“特權呐?難怪秦人拚了老命都想提升爵位!”

可不是嘛?在大秦爵位就是一切,有了爵位就可以有俸祿、有良田、有奴婢、有地位,可以說爵位越高享受到的特權就越多。

不過,呂哲招募親兵的第三套計劃進行到一半似乎被腰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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