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不知所然(2 / 2)

徐陽身為五百主本就不會被限製出營,再則哪怕是限製他也顧不得了。

出了軍營立刻進入縣城,徐陽跑到布匹店鋪就放聲大吼:“快!來幾匹白布!”

看著一名魁梧軍官風風火火跑進來的店主本就驚訝,聽到那震耳的吼聲更是詫異,最後堆著笑臉:“大將要什麼樣的布匹?”

徐陽似乎愣了,他自言自語:“邪?既是寫字,我來布店做什麼?啊!是看見哲在布上寫字沒做多想!該是去買竹簡與刻刀才是!”

是的,這時候還沒有紙,記錄東西要麼是在竹片要麼是在銷好的木板。記錄重要的文字不是用毛筆寫,因為不小心弄到水跡就會把字弄得模糊,重要的文字一定是用刻刀慢慢刻在竹片上,這是長久保存的一種方法。另外,快速記錄的話就是選擇毛筆和木櫝。

一連幾個感歎號,剛剛邁出店門迎麵被跑來的李良撞到,徐陽身軀魁梧自然沒事,倒是顯得單薄的李良相撞之下自己退了好幾步。

李良連連道歉,後問:“將主……?”

徐陽有些不明白:“剛才看見哲用木炭在衣裳寫字。或許……可能……呃?”他估計是有些迷糊了,不知道怎麼解釋之下,有些不耐煩,“本將做什麼事需你知道嘛?”口氣有些不好。

李良立刻愣了,他們剛開始還興致盎然的要一起出去喝酒,期間他也自問沒得罪徐陽。他尋思“難道是哲不與之招呼,使之不悅?”,歉意笑著:“哲極容易做事入神,還請將主不要介意。”

徐陽邊走邊隨意說:“正是如此,更顯不凡。”

李良又想“不是因為哲?那是因為我剛才衝撞?”,臉上的歉意更甚:“方才衝撞乃是良之錯……”

徐陽打斷:“你怎出營?”

李良不知道該說什麼。

徐陽繼續說:“無告假出營,百將責十軍棍,回營去受領吧。”

李良臉色變了一下,他不是不知道軍規,隻是認為跟徐陽出營不受軍規管製,沒想……

這裏必需提一下,秦國自商鞅變法之後就一直法律森嚴,秦孝公的哥哥觸犯秦法以為不用受罰,最後還是被削了鼻子不得不一直帶著麵具,自那之後秦法的莊嚴性就已經深入人心了。

出自趙地的李良,如果按照區域算的話,他應該是趙地人。趙地被並入秦國也沒幾年,那麼按照他現在的歲數,他是在趙國的環境下長大的,所以對秦法的嚴肅性可能認識不足。

已滅趙國的軍隊可能很有人情味的選擇執法,但是秦國的軍隊絕對不會隨隨便便的破壞國之根基——秦律!

現在來說,一個是五百主一個才是百人將,更是沒有什麼選擇性執法的餘地。

徐陽根本不會去關注李良到底在想什麼,他見李良不斷苦笑還感到奇怪,依法而行可謂已經深入骨髓。至於人情,等他們的職位都到了校尉級別以上,那時候估計才有講人情的資格。

在縣城了跑了幾個地方,買了五大捆竹簡和三把刻刀的徐陽在要出城之前又折返回去。

李良似乎還聽見徐陽在自言自語什麼“布匹也買些許”“那種畫起來黑乎乎是木炭?”之類的話。

說實話,他完全沒搞清楚徐陽到底在幹什麼,去一趟呂哲帳篷就神經兮兮的進城買了那麼多文具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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