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世勳歎了一聲,點頭說:“如意比我低一級,我大學畢業後就希望和她結婚,但她還沒有畢業,我隻能等。
“如意見我不開心,說:‘你如果不放心,那我們先領證吧,等我畢業後我們再舉行婚禮。’
“我自然同意,很快和她領了證,隻等她大學畢業就舉行婚禮。
“可她在大四下學期的時候突然失蹤了,從那以後再也沒有消息。”
洛家俊說:“你們領證的事,傑森不知道嗎?他隻說您們有婚約,還是爺爺為您們主持的訂婚儀式。”
洛世勳點頭:“我們領了證出來,如意就讓我保守秘密,說怕同學笑話,所以我一直守口如瓶,想等我們大婚的時候再公布,但沒等到她畢業,她就不見了。”
洛家俊籲了口氣,他怎麼也沒有想到,父親居然娶過三個妻子。
想了想,他又問:“那您和安小姐領了證的,和馮素雲還能領證嗎?”
“我和你大娘沒有領證。”
“沒領證?”洛家俊又吃驚了:“可您們……”
洛世勳說:“素雲是如意的同學,如意失蹤後,她經常來安慰我,還向我求婚,我說我結婚證上的妻子是安如意,她說沒關係,她不求名份,隻希望替如意照顧我。
“那時候如意失蹤,我沒法和如意舉行婚禮,也不願意和她解除婚約,再說她失蹤的年限未到,我就算想和素雲領證都不行。
“但你爺爺盼望我盡快結婚,因為那時候他已經有意要離開家了。
“他老人家原本就覺得他的命硬,克死了他父母,還克死了我母親,如意的失蹤,對他又是一重打擊,他認為還是他命硬造成的,不然他看中的兒媳婦,怎麼好好地會突然失蹤了?
“他怕再克死我和你姑媽,決意要離開我們,但希望看著我結婚後才走。
“馮素雲對你爺爺很好,你爺爺也就承認了她這個兒媳婦,勸我說:‘如意已經失蹤一年了,她是不會回來了,你和素雲結了吧。’
“我說:‘可我和如意領過證了,不找到她解除婚約,怎麼和馮素雲領證?’
“這時馮素雲說,她不求名份,隻想呆在我身邊,替如意照顧我。
“你爺爺聽了這話自然高興,馬上就張羅著給我們辦婚事,我也沒有辦法反對,就和她舉行了婚禮。”
洛家俊說:“就是說,那時候你結婚證上的妻子是安如意,舉行結婚典禮的妻子卻是馮素雲?”
“對,”洛世勳頓了頓又說:“那時候我總盼著如意能回來,對馮素雲並無愛意,隻是……”
洛家俊明白,父親性格懦弱,對爺爺又孝順,既然安如意失蹤,爺爺要他娶馮素雲,他就算不願意也會聽。
當然,他也明白了,為什麼馮素雲和洛世勳離婚的時候,她會淨身出戶。
按照法律來說,哪怕出軌,離婚的時候也沒有淨身出戶這樣的條款,隻能說在分財產方麵,出軌的一方會分得少一些。
但因為馮素雲沒有和洛世勳領證,她就不是洛世勳法定意義上的妻子,他們的婚姻不受法律保護,所以她的離開不叫離婚,隻能叫分手。
分手的話,就不存在財產分割了,隻是男方給一些賠償,所以洛世勳給她拿了一筆錢,她就隻能走人。
洛家俊不由暗自搖頭,馮素雲連證都沒有跟父親領,怎麼就敢出軌呢?她就沒有想想後果?
當然他也明白父親這事做得不對,就算安如意失蹤,他也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如果安如意還是不出現,法院會缺席判定他們離婚,他就可以給馮素雲一個名分了。
可見父親對馮素雲真的沒有愛意,所以他雖然答應娶馮素雲,卻不肯和安如意離婚,導致馮素雲和他一起生活了幾年,都不是他的合法妻子。
但現在事過境遷,他就算批評父親也於事無補。
不過他又想到一個問題,說:“那戶口簿上,洛家文的母親是誰?”
“安如意。”洛世勳回答:“素雲雖然跟我有事實婚姻,但她一直頂著如意的名字在生活,家文的學籍證上母親那一欄登記的也是安如意的名字,所以學校的老師都以為素雲叫安如意。”
洛家俊覺得好複雜啊,好在以前大人把馮素雲叫安夫人,學生都直接叫阿姨,所以這件事他竟完全不知道。
可是,洛家文也不知道嗎?
他好奇地問:“爹地,洛家文知道安如意的存在嗎?”
“他知道這個名字,有一次也問過你大娘,你大娘說,她有兩個名字,一個跟父親姓馮,一個跟母親姓安,家文就相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