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2章 駁回上訴(1 / 2)

網友們紛紛為公訴人孫曉麗點讚,而咒罵譚愛晶的更多,如同海潮般一浪接著一浪。甚至不少人呼籲,八年的刑期也是太低,就應該判無期或者死刑。

每個人的心裏都住著一名法官,衡量罪行的標準卻不是法律,而是道義。

譚愛晶通過法警,出示了兩份新證據,一段視頻和一份診斷證書。視頻是小梅過生日,考慮到保護未成年人,方朝陽要求,直播鏡頭不可對著大屏幕,音量也要放小。

“小梅,吹蠟燭,唱生日歌,祝你生日快樂……”

視頻上出現了個可愛的小姑娘,齊耳短發,戴著生日帽,在她的麵前,擺放著一塊八寸水果蛋糕,上麵還插著七根蠟燭,是去年譚愛晶拍攝的。

好似一副和睦美好的場麵,但不難看出,小梅顯得非常緊張,小臉上沒有一絲笑容,身體也略顯僵直,蠟燭吹了好幾次才吹滅,生日歌也唱跑了調。

譚愛晶最後才出現在鏡頭裏,她親昵地摟著小梅,裝著一副母女親熱的樣子。

小梅身子傾斜,下意識做出躲避的舉動。

另一份診斷證書,是譚愛晶叔叔的,被第四人民醫院確診為精神病。

公訴人也遞交了新證據,一份來自於小梅二年級的老師,黑紙白字,證明小梅的身上經常出現青紫色的傷痕,還有幾張照片。另外一份,則來自於小梅本人,說自己經常挨打,吃飯被限製在五分鍾之內,有些字孩子還寫不好,用拚音來代替。

法庭調查階段結束,進行法庭辯論階段。

“在辯論前,法庭提請控、辯雙方注意,辯論應主要圍繞確定罪名、量刑及其他有爭議的問題進行辯論。先由上訴人譚愛晶發言。”方朝陽道。

“審判長、陪審員,我覺得冤枉,很冤枉!請問在座的各位,哪個家長不打罵孩子,還不是為了孩子好,憑什麼後媽就不行?小梅跟在我身邊兩年,我對她掏心掏肺,但這孩子很強,從未喊過一聲媽,我心裏承受了多大的壓力,隻能晚上一個人偷偷流淚。老師和小梅的證言不成立,我從未虐待過她。”

“請檢察員發言。”方朝陽道。

“上訴人譚愛晶分明是強詞奪理,家長一般意義的體罰孩子,跟虐待完全不同,前者很輕,不會對身體造成傷害,而後者卻是長時間,有目的性的行為。當然,即便是親生父母,也不能虐待自己的孩子。”孫曉麗道。

“我就打了兩下,沒有打傷!”譚愛晶近乎咆哮,已經亂了分寸。

“半年了,孩子還沒出院,連寫字都是雙手綁著筆,這份證言,足足寫了七天,還不叫傷害嗎?”孫曉麗質問道。

“她一個孩子會寫什麼證言,這就是別人寫好讓她抄的!”譚愛晶眼珠咕嚕嚕轉狡辯道。

“我們有醫護人員的證明。”

“我叔叔是精神病,我有家族遺傳,時常精神恍惚,容易衝動。我請求法庭允許,對我本人進行精神行為鑒定。”

“駁回請求!”方朝陽道。

“為什麼?”

“你說話條理清晰,絲毫沒有任何精神異常的特征。”

“是短暫間歇性的。”

“上訴人譚愛晶,本庭提醒你,不要把精神疾患當成護身符。即使你真是,在量刑上,也會考慮案發時你所處的狀態。”方朝陽道。

“我看出來了,你們都是一夥的!老百姓不都說了嗎,大蓋帽,兩頭翹,吃完原告吃被告!你們就是怕網友把法院給砸了,拿著我這個可憐人開刀!”譚愛晶雙臂揮舞叫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