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一章 證據在哪兒(2 / 2)

跟著一起上門的蜀縣主簿左一口為縣令好,右一口為他們孤兒寡母的著想,主動提議上報朝廷白啟是主動山上剿匪後死的。

如此,白啟還能落一個忠義的名聲。

她當時又悲又痛,卻察覺到有人在盯著他們家,那目光中不含好意。

她隻能假意應承,借口白啟是枉死,所以要在觀裏停屍三個月。

等所有人都散了,她才叫人開棺驗屍。

她的兒子是被人活活砍死的!

而當時跟著白啟的二吉下落不明,蜀縣給的回複是死在了土匪手裏,屍首無存。

一個下人,如果真是死於山匪手中,劉氏當然不可能費盡心機的去找。

但劉氏覺得不是,所以讓二吉的哥哥大吉帶著人在益州一帶尋找,最後在一個獵戶家裏找到了奄奄一息的二吉。

二吉說,他和老爺一路逃到羅江縣內,隨行的人一路上都被殺了,最後剩下他們兩個也傷得不輕。

他們在一道路上碰到了一對年輕夫妻,他們架著驢車,無奈之下,白啟隻能向他們求助。

當時因為追兵追得很緊,二吉給他們把風,沒有聽見他們說的話,但可以看到他們的動作。

他看到老爺把那包要命的東西遞給了那對夫妻,然後鄭重的一拜,對方便拉著妻子抄小路離開,執意要把驢車送給他們。

最後,他們還是被追兵追上了,二吉換了白啟的衣服,架著驢車把追兵引開,而白啟則躲了起來。

他是被人追砍時掉下山崖的,被樹擋了兩下才落到地上,後來被進山的獵戶所救,可如果大吉再晚去一步他也死了。

劉氏不惜代價的保住他的性命,就是想著有朝一日翻案時有個人證。

但光有人證是不夠的,她還得有物證。

可那要了她兒子性命,且能要那些人性命的東西在哪兒呢?

劉氏一直在找,可一點消息也沒有,她選擇搬來七裏村,一是因為想要遠離隴州宗親,讓善寶有一個良好的成長環境;二是因為白立在這裏,他們能有個倚靠,可以互相照應;三則是因為這是在羅江縣,方便她找那對夫妻。

隻是她沒想到,他們竟然也死了,有可能和她兒子死在了同一天,同一時。

他們死得甚至不如她兒子,雖然冤枉,但啟兒好歹留下了一個好名聲;而他們,連死了都不能有姓名,甚至連自己的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父母。

劉氏思緒翻滾,半響才揮了揮手讓大吉退下。

鄭氏要給白善寶送羹湯,正好路過,遠遠的,看見婆婆和大吉站在花園中間說話,忍不住一愣,“怎麼站在太陽底下說話?”

鄭氏說著就要過去,卻被自己的大丫頭攔住,“太太,老夫人估計是有事吩咐大吉,我們先去看小少爺吧。”

大丫頭道:“今天滿寶小姐也來了,兩個孩子湊在一起,說不定又偷偷吃東西了,您得去看看。”

鄭氏一想也是,最後看了一眼花園便往白善寶的書房那邊去。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