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二章 退無可退(1 / 2)

劉太太看向旁聽的劉老爺,冷笑道:“嬤嬤的本意是好的,可我卻知道在老爺心裏我和爍哥兒都不值一提,我們是半路夫妻,本來便沒有多少感情,至於爍哥兒,他更是死了五年,老爺隻怕連他長什麼樣都忘記了,既然先前你能為了長女無視他的冤屈,讓他枉死,之後自然也會為了家族利益順從我嫡母的意思將他的墳起離。”

劉老爺抖了抖嘴唇,最後抿緊了嘴不說話。

劉爍是夭折,按照習俗他是不能入祖墳的,而他也沒有孩子,這意味著他不能享受後人香火。

現在他父母俱在還好,每年清明還有劉太太為他掃墓上香,等劉太太一去,劉氏族中還有誰會記得他?

所以當年劉太太才執意將劉爍安葬在劉氏祖墳附近,對兩個庶子及他們所出的兒子都很好,在京城,她這樣的嫡母稱得上是獨一份了。

她不在意劉老爺,所以不會為難妾室,她也不在意劉家的產業,所以不會打壓庶子,為了讓庶子們以後記得給他們的弟弟掃墓,她還會在劉老爺麵前盡量維護他們,賣他們人情。

她所願,也不過是以後庶子及其子孫去掃墓時能夠順手替他除去墳頭的草,給他上一把香,燒些紙錢。

但黃老太太連這個執念都要毀了,如果劉爍的墳從祖墳附近起離,就算她留下的人情夠多,庶子們還記得,但他們的後人還能記得?

墳離得太遠,隻要有一人有一年犯懶沒有去,那以後就不會再有人記得她兒子,不會再有人給他掃墓上香了。

身前身後事,漢人對身後之事的看重不亞於身前的榮華富貴。而劉家不過是劉氏的旁支,劉老爺更是隻勉強說得上話而已,黃老太太真有本事說服劉氏族親,劉爍的墳就必須得遷,還得遷得很遠。

挖墳掘墓相當於殺人父母,劉太太怎麼可能不恨?

更何況他們的恩仇已經積累了十多年。劉太太是庶出,從小日子便不好過,但她性格軟弱,何況再難過她也沒缺吃少穿,所以並不以為然。

她十二歲時父親便給她定了一門親,男方的家境比不上他們家,卻是家裏的獨子,僅十四歲就考中了童生,她嫁過去日子可能比不上在黃家富貴,卻一定會更自在。

對這門婚事她是從心裏滿意的。她父親才給她定好親事便去世了,之後就是守孝三年。

她以為出孝後她就能出嫁了,可是她才剛出孝她早已嫁出門的嫡長姐卻病重,眼看著也要沒命,為了照顧幼女,她要從家族裏選黃氏女嫁入劉家替她照顧女兒。

劉太太從未想過她會成為那個人,因為她已經定親了。但事情就是這麼荒誕。

嫡長姐看中了她的性格,而劉老爺也看中了她的相貌,而黃老太太心疼女兒,又自覺能夠掌控住庶女,便做主應下了。

親事是她的長兄黃勤去退的,劉太太曾自盡過,被救下來黃勤親口告訴她,哪怕她死了,她的屍首也會進入劉家。

而她的未婚夫深覺受辱,並不願為他們的這門親事努力,到頭來不過是她一人在掙紮罷了。

她除了認命沒有第二條路走。

但她認過一次,在她的兒子死時又認了一次,難道這第三次還要再認嗎?

連兒子的墓地都不能保住,她再退又有何意思?

劉太太心如火焚,頭腦反而越發冷靜,她率先想的是殺了黃老太太,可看到黃老太太後她覺得不值。

她都年近六十了,再活還能活幾年?

殺了她黃家也不過是沒了一個老太太,而她這個人也沒了,再難複仇,說不定最後還是沒能保住她兒子的墳墓。

算來算去,對黃家損失最大的就是家主黃勤了。而且他本就是她痛恨的人。

劉太太想殺黃老爺,在別的時候或許會很難,但今天是端午佳節,她又是臨時起意,黃勤對她並沒有防備,隻要她夠穩,她相信一定可以做到。

所以劉太太借口不舒服在宴前離開,她能找到的武器隻有菜刀和剪刀,將菜刀藏於袖中不現實,目標也太大,所以她找了把鋒利的剪刀。

劉太太對剪刀最為熟悉,她知道怎麼使用它是最鋒利,最危險的。

端午有女子回娘家的習俗,所以今日來黃家的多是出嫁的姑奶奶及其家人,還有幾家則是跟黃家很親厚的生意夥伴。

宴席男女分開,但劉太太端著酒杯從屏風後繞出去去敬黃勤時也沒人覺得不對。

一來他們是兄妹,二來劉太太已經出嫁,三來,她的丈夫劉老爺就坐在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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