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軍都督府(1 / 1)

那時候(洪武年間),明朝還沒有所謂“總兵”,也沒有專任的“提督”。提督二寧,其後見於若幹人的官銜之中,當作動詞用,而不當作名詞用。

在中央,軍政與軍令兩項大權,分別由兵部與大都督府執掌。大都督府在洪武十三年,於丞相胡惟庸造反的案子以後,與丞相府同時被取消。代之而起的,是所謂“五軍都督府”。五軍,是前後左右中五軍。每軍設左右都督各一人,正一品;都督同知、都督僉事若幹人,同知是從一品,僉事是正二品。都駐在京師。各軍都督府之下,有各省的若幹都指揮使司。都指揮使的官階,是正二品。下邊的都指揮同知,從二品;都指揮僉事,正三品。

(衛的指揮使,是世官,但也有官階:正三品。指揮使以下的各級世官,也均有依次遞減的官階。)

除了隸屬於五軍都督府的各衛所以外,另有直屬於皇帝的“親軍”。親軍在洪武年間,共有十二個衛,其中以“錦衣衛”為最重要。明成祖把親軍擴充到二十二個衛,稱為“上二十二衛”。兵部在丞相一職未被廢除以前,屬於以丞相為主管的中書省。其後,與別的五個部(吏戶禮刑工)直屬於皇帝。

兵部設正二品的尚書一人,“掌天下武衛官軍選授簡練之政令”;設左右侍郎各一人,正三品,作為尚書的輔佐。這三人的官階,均及不上五個軍的都督府的左右都督(正一品)。

發兵、調兵,必須“納符請寶”。符是金牌,隻有兩塊,一塊藏在中書省(其後改藏在兵部),一塊藏在大都督府(其後改藏在中軍都督府)。皇帝下詔發兵,由中書省(兵部)與大都督府(中軍都督府及有關的某軍都督府)會同奏覆,會同繳進這兩塊金牌,“請寶”。請寶,是請求發給“走馬符牌”。然後,分遣使者,佩上這“走馬符牌”,到各個衛所去調兵。走馬符牌,是鐵的,一共有四十塊,二十塊鑄有金字,二十塊鑄有銀字,平時都藏在宮城裏的內府。

戰事完畢以後,司令官繳印,軍官與衛兵各回原有的衛所。

永樂七年以後,不再用走馬符牌,而改用編了號碼的“調軍勘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