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4章 每個人都要有自己的土地(3 / 3)

但是!

作為一個統治機構,要那麼多土地幹嘛?收租啊?

丟不丟臉啊!

相對於收租,大乾更加在乎讓大乾的絕大部分農民們成為自耕農,而不是佃戶。

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

農民們有了土地,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礎,自然是不會瞎搞事,如果農民們沒有土地,自然也就不那麼穩妥了。

這是老祖宗就知道的道理,後人不知道不可能,當然了,知道了後做不做,怎麼做,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楚行呢,他也知道這個道理,並且是做了。

具體措施很簡單,那就是爭取把大乾的農民都變成自耕農,不是什麼佃戶。

大乾成立之初,全國範圍內的農民其佃戶的比例是相當大的,雖然具體的比例有多少大乾根本沒有辦法統計,但是根據稅部統計上來的農業稅數據來看,崇禎十三年年,全國範圍內承擔農業稅的人一共有九百多人,一千萬都還不到。

當然了,這九百多萬人,也可以簡單的認為是九百多萬個家庭。

而當時的大乾王朝人口有多少,同樣沒有準確的數字,但是大體估計是有一億五千萬人的,五人一個標準小家庭的話,大約

是三千萬個家庭。

三千多萬個家庭裏,隻有九百多萬個家庭繳納了農業稅,這意味著繳納農業稅的家庭比例隻有百分之三十多。

而以稅部的強悍,幾乎不太可能存在大比裏的有土地的人沒有繳納農業稅。

換句話說,當年全國範圍內,有大約兩千多萬個家庭,是沒有繳納農業稅的。

不是他們偷稅漏稅,而是因為他們連土地都沒有!

而哪怕是繳納農業稅的百分之三十多的人口裏,還有一個特征,那就是百分之十的人口承擔了百分之八十的農業稅。

然後百分之一的極少數人口,又是承擔了百分之三十的農業稅。

這一係列數據,都是說明了大乾統一之處,土地兼並是極其嚴重的!

但是到了現在的大同三年,全國範圍內的純自耕農,在全國農民裏,占據的比例已經是達到了百分之五十,他們是不用租種私人地主的土地,僅僅依靠自己的土地就能夠生存的。

這一部分百分之五十,包括尚在以租代購期間,租種官府土地的人群,因為官府土地的地租,實際上和農業稅是相當的,租種官府的土地,其繳納的佃戶可以認為是繳納農業稅了。

除了百分之五十的自耕農外,剩下的都是半自耕農,就是他們自身擁有少量土地,但是不夠果腹,還得需要租種地主土地的人群。

但是,沒有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連一點土地都沒有的,因為官府的以租代購

令,是優先麵向無地農民的,哪怕是當地的官田不夠分了,但是也會以相對平均的方式分下去。

所以盡管目前依舊有半數的農民還需用租種地主的土地生存,但是他們自身卻是一樣擁有土地的,隻是土地的數量不夠多,不足以維持生活而已。

通過以租代購令,楚行不敢說讓全國人民吃飽飯,但是他可以很驕傲的說,他讓全國每一個農民家庭都擁有了土地,哪怕這些土地很少,但好歹是有啊!

翻遍曆史,上下五千年,楚行可以很驕傲的說,從來沒有那個王朝、皇帝能夠做到這一點,隻有他做到了。

當然了,這種事吹一吹就好了,不能較真,比如在某些地區裏,官田和皇田數量有限但是當地人口又多。

最後為了保證大家都能分到土地,所以每人分到的土地都是極少的,極端一些的地方,一個五口之家所能夠分到的土地,興許就那麼一兩分的土地而已。

以當代的糧食畝產量來說,其所產出是極其有限的,他們為了養家糊口,還必須租種大量私人地主的土地。

但是這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大乾朝報上可以堂而皇之的宣城,大乾的每一個農民都能夠做到耕有其田!

通過以租代購令,楚行初步解決的是有無問題,是不可能真正的讓全國農民都擁有足夠養活自己的土地的。

真正要想解決土地問題,楚行還得依靠一係列的鼓勵屯墾措施,

尤其是針對湖廣兩省、遼西、遼東、東北等東北地區的省份,還有南方的幾個省份的開發!

這些移民屯墾的措施,其實才是真正解決土地問題的措施。

畢竟絕大部分土地矛盾突出的地方,土地兼並其實隻是一種表象,本質上還是因為人多地少。

畢竟地主和佃戶之間,其實也是一種市場供求關係,當地的地多人少,地主為了找到足夠多的佃戶租種的土地,自然會在田租上優惠許多,因為找不到足夠的佃戶,這些地主反而還會虧本,因為官府可不管你這土地租出去了還是說拋荒了,但是每年的農業稅都是會收的,而且數額是固定的。

大乾的農業稅都是按照土地的分級、數量固定征收,並且還是采取階梯式征收,基本上大地主如果想要保留大量土地的話,每年所需要交納的農業稅都是非常沉重的。

在一些人少地多的地方,其實很多的超級大地主收取的佃租也就剛好夠交納農業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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