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正帶著疑惑,跟著貝爾曼法官進入了內庭,他見到了一位身穿法官袍的男子坐在裏麵,手中捧著一本書,在靜靜地看著。
貝爾曼法官為顧正介紹道:“這是沃倫大法官。”
顧正看著眼前這個陌生男子,內心有些犯嘀咕,北美這幾位大法官他這幾天也認了一個全,連他們的經典判例也差不多背的出來,但這幾位大法官之中可沒有眼前這位男子。
沃倫大法官站起身來,笑著說道:“貝爾曼可能沒有介紹清楚,我是加州最高法院的大法官。”
顧正瞬間了然,連忙伸手恭敬地和對方握手。
作為地區法院體係之中最高一環,相比起聯邦體係之中最高法院一個級別的法院裏的大法官,顧正自然不敢怠慢。
北美的法院體係分為聯邦和地區兩個體係,互相並存,地區體係和華夏的體係很相似,自上而下是初級審判法院、一般審判法院、中級上訴法院(高級法院)以及高等法院(州最高法院)。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州最高法院和最高法院一樣,對憲法擁有一定的解釋權。
然而尷尬的是,州最高法院審判出來的結果,不要說影響到法律體係的進步了,自己州內的法院都不一定鳥這個判例的,這就讓州最高法院處在一個比較尷尬的地位上。
簡單來說就是位高言輕。
但無論如何,作為地區法院體係的最頂端,沃倫大法官都算得上是加州法律界有名有姓的人物了!
寒暄之後,沃倫大法官解開了顧正的疑惑:“其實我隻是有些好奇,我在聽到貝爾曼傳回來的辯論,我還以為是加德納或者蘭登這樣子的人物,卻沒有想到加州律師界又出了一名新秀。”
這誇的也太過了點吧,北美人遇見這種情況是要表現的謙虛還是張狂一點,在線等,挺急的!
沒等顧正回應,他繼續說道:“這個案子沒有成功,你該不會放棄吧?”
顧正一愣,咀嚼著沃倫大法官的意思,搖了搖頭:“還沒有,我認為我們可以跟進一步。”
沃倫大法官點了點頭:“的確,一個案子的成功,三分在律師,七分還在於委托人身上,一個合適的委托人才能夠支持的起一個案子,你說是不是?”
顧正瞥了一眼旁邊的貝爾曼,他算是有些明白過來了,之前一直這麼莽的貝爾曼法官拒絕他的事實條例為何如此清晰,原來是後麵有人指點。
不過更加讓他玩味的是沃倫大法官的意思,這位大法官似乎在暗示讓他繼續上訴,隻不過需要篩選好一個合適的上訴對象,而不是像朱諾這樣子的個例。
接下來簡簡單單地聊了一會兒,雙方就互相留了聯係方式,離開了。
沃倫大法官最後說了一句:“希望有一天能夠在我的法庭上見到你,加油,年輕人!”
顧正離開了貝爾曼法官的內庭,就一直在沉思。
沃倫大法官和他的這一次見麵,說實在的讓顧正很是意外,因為沃倫大法官似乎對於推動變革的積極性,絲毫不弱於琳達。
為什麼呢?顧正首先猜測的是名,一個大法官想要做出一點成就來流芳百世,最好的途徑無疑是推翻法律,打出一個又一個的經典判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