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正和貝絲坐在車子上,停在一家酒吧外麵。
這家酒吧就是當晚九十九號分局聚會的酒吧,顧正手中拿著一張圖紙,這是從麥考利警督手機中導出來的定位數據整合出來的,代表了當晚他的行動軌跡。
“我們先從酒吧開始吧。”
研究了一會兒,兩人進入了酒吧。
由於是白天,酒吧裏麵沒有幾個人,橘黃色的燈光下隻有一個酒保懶洋洋地在桌子前麵插著杯子。
“我來!”
貝絲有些興奮,走快了幾步,率先來到了酒保麵前。
酒保笑著放下了杯子,雙手撐在吧台上:“嗨,美女,我是丹尼爾,你想要來一杯什麼?”
貝絲露出淺淺的笑容,給人一種如沐春風的感覺,開口問道:“你認識麥考利警督嗎?我們是他的律師,有幾個問題想要問你!”
丹尼爾頓時嚴肅起來,抱起雙手,有些拘束地說道:“麥考利警督啊,我當然認識,九十九號分局的夥伴們是我們這裏最忠實的客戶,我也見到過他好幾次。”
“你能夠和我們聊一聊九號晚上的事情嗎?”
貝絲掏出筆記本,引導丹尼爾談話。
丹尼爾不假思索地說道:“你們是想要問他什麼時候離開的嗎?九點十幾分的時候!”
顧正一愣,皺眉問道:“你怎麼了解的這麼清楚!”
“最近新聞都在說這件事情,他不經常來,九號晚上是最近的一次。”丹尼爾解釋道,“而且那天晚上我記得很清楚,有一個人的錢包丟在座位上,我跑出去還給他,麥考利警督和他差不多時間離開的!”
酒吧這裏順利的出奇,丹尼爾說的是九點十幾分和麥考利警督口中的九點十五分基本吻合。
不過這中間還有整整七十二分鍾的時間,接下來顧正等人就需要順著麥考利的路線摸過去,期望能夠找幾個能夠證明麥考利時間線的證人。
這是一種地毯式詢問的方式,非常的低效,但卻能夠最大限度地找出能夠證明麥考利警督不在場證據的人!
問了將近一個早上,酒吧的開門紅運氣沒有延續,除了兩個人變得口幹舌燥之外,卻是一無所獲。
貝絲對著自己的麵龐扇著風,企圖將臉上的紅暈給扇去。
顧正還在看路線圖,貝絲頭伸出來,突然‘啊!’了一聲。
顧正奇怪地看了她一眼。
貝絲一臉神秘地說了一句:“你知道嗎?人的正常步行速度是四千米每小時到五千米每小時之間!”
“嗯?”
“但你看這個數據,卻是遠遠超過了這個範圍。”
貝絲指了指右上角的數據統計,根據這一份運動數據顯示,當晚麥考利警督的步行速度是七點七七千米每小時,遠遠超過了正常人步行的速度。
貝絲嘴角微微彎起,吊著顧正的胃口:“而普通人的跑步速度在十三千米每小時到十六千米每小時之間!”
顧正思索了片刻,靈光一閃:“他不是在散步,而是在快走!”
這一點大大增強了兩人的效率,在路上你不會注意到一個散步的人或者是一個跑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