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義從老家來到鵬城還不到一年時間,作為一個滿打滿算還不到二十歲的年輕小夥子,卻是有著與年齡不符的沉穩。要不也不會在這個年紀就坐上歌舞總監的位置,雖然老板是自己朋友。所以唱完歌之後聽到服務生說有老板請自己喝酒,愣了愣,並沒有反感立刻拒絕,而是問了句,“漂亮嗎?”
這麼問自然是有原因的,有老板請歌手喝酒,要麼給小費以資鼓勵,這事兒太常見。不過曾義自己遇到的並不多,一來曾義最近剛當上金色時代的歌舞總監。簡單說就是從幕前開始向幕後轉變,二是自己長的也不算特別帥,給自己小費的人並不多,有也是女的。給小費,請喝酒,那一般都是美女才有的待遇。
“男的。”服務生跟便秘一樣看著曾義,曾義也是愣了半響,順著服務生手指的方向看過去,正好看到趙丹峰。
這人有些麵熟啊,曾義有些想不起來這張麵孔在哪看到過,雖然很確定自己一定在哪見過。夜總會燈光有些昏暗,但曾義相信自己的記憶,那可是能背出一個月節目安排表的腦袋,也是自己的驕傲,自己可是有腦子的人。
還不知道服務生腦子裏在想什麼齷齪事,曾義依然點點頭走了過去。趙丹峰示意曾義坐,“你好,我姓趙。”
趙丹峰!曾義馬上便想了起來,之前自己不是還用那首《彩雲之南》和《我愛台妹》編過節目嘛。在香江的娛樂雜誌上,見過他的照片,還想著自己也就比人家小一點,結果人家是音樂公司總監了,自己呢,是夜總會總監。
“趙總。”曾義半鞠著躬,跟趙丹峰握了握手。
趙丹峰有點訝異,“你認識我?”
“報紙上見過。”曾義老實說著,趙丹峰有點無語,不是什麼八卦娛樂文吧,很顯然,的確是這樣。
“你唱歌還不錯。”趙丹峰說著,曾義受寵若驚的又要站起來鞠躬,趙丹峰示意曾義坐下,“很喜歡rap?”
“很喜歡。”曾義剛才唱的就是一首韓國流行組合的歌。
“有沒有興趣做歌手?”趙丹峰問著,臉上滿是笑容,“出唱片的那種。”
曾義懵了,都不知道趙丹峰他們是什麼時候走的,隻知道過後好幾天,自己都處於恍惚狀態。當歌手,當一個出唱片的歌手,這是自己的夢想啊。放棄自己的工作來鵬城是幹嘛,就是為了努力成為一個歌手。結果混跡了一年,不是還在夜總會蹦躂著,要死不活的。雖說很多歌手當年都有過在夜總會唱歌的經曆,不過現在市場上可不缺歌手,用不著窮凶極惡的到處去找歌手賺錢,用這種理由欺騙自己,太假了。
以量取勝的年代已經過去了,現在是靠質量占領市場的時代。自己這樣的能混出頭?曾義沒什麼信心,論長相,也就是五官端正,離帥氣還有那麼點距離。論唱功,每年各大音樂學院都要畢業那麼多學生,哪個能比自己差。信心這東西,在金色時代,正在日漸流失。所以曾義才轉向幕後,開始研究節目製作,作詞作曲什麼的。
趙丹峰的話,無疑給了曾義在黑暗之中,唯一的一絲光明。趙丹峰說什麼時候回來來著,曾義撓撓頭,對,好像是過年時候。今年過年我不回去了!就這麼愉快的決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