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婧有些不好意思,“不會啦。”
宋科擺擺手,“你想啊,晚上就咱們公司一個新年派對,你又不沒見過那些人,葉培(注3,原名)這樣的都算是美女了。”
跟胡婧扯了兩句,這才遞了張紙給趙丹峰,“簽字,然後我讓財務把尾款轉給你。”
“新年第一天,你也不包成紅包,做個利是。”趙丹峰嘴上說著,手上不慢,簽上字遞給宋科。
“利是有啊。”宋科拿出一疊紙來,“你瞅瞅,都是找我約歌的。”
“生意興隆還不好啊。”趙丹峰拿過來看看,“呦呦,都是一線大牌啊。”
“唉,但都是指名道姓要求是曾小賢的詞啊。”宋科歎了口氣,“要不你就簽了咱們公司唄。”
趙丹峰笑了笑,這事兒宋科也說過兩次,一次比一次待遇好。不過趙丹峰真沒有往音樂圈發展的心,自家人知自家事,抄襲都用的曾小賢的名,臉麵還是要的。起碼良心得過得去啊,當然,良心開價多少錢也是一個原因。
“我給你股份!”宋科拿出一份協議放在遞給趙丹峰,“真正的利是在這呢。”
看著眼前這份協議,趙丹峰可以用兩種方式獲得稻田音樂百十分之二十的股份,作價四十萬。第一種,成為稻田簽約專屬製作人,為期五年,薪金另付。第二種,以十首歌完全版權折價合計四十萬,稻田轉讓這部分股份,不附帶其他條件。當然,也規定了歌的標準,不是隨便寫個打油詩就能打發的那種。
胡婧在一旁扳著指頭算著是不是自己可以買鑽戒了,趙丹峰腦海裏則閃過無數好歌。
“我也不占你便宜,《彩雲之南》,《新貴妃醉酒》,《世界上唯一的花》雖然已經買斷了,但我算十分之一,也就是,再給公司九首就行。價格公道,童叟無欺,過了這村就沒這店了,考慮考慮?”宋科還勸著呢,就看著趙丹峰已經簽上大名把協議遞了回來,一看,苦笑著,“我就知道你要選第二個方案。”
趙丹峰指指自己腦袋,“拜托,我是個詩人好嗎?”
“成!為了慶祝這一偉大的時刻,開瓶紅酒慶祝一下。”宋科覺得自己一點也不虧,要每首歌都《新貴妃醉酒》這水平,那就能捧紅十個新人,或者三個一線大牌,那公司實力還不得是翻著跟頭往上竄。商業,他好,我也好,這才是合作共贏嘛。
趁著倒酒的時候,宋科偷偷摸摸跟趙丹峰說著,“本來這不是利是,一會讓你看到新人才是利是,但你帶女朋友來了,那就算了。”
趙丹峰激動了一小把,“謝哥哥惦記了。”
宋科拍拍趙丹峰,一切盡在不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