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6章 我們都是有故事的人!(1 / 3)

第二天,董明強和應紅吃完早點後,他把朱縣長的意思和應紅說了,應紅什麼話也沒說。因為她什麼也不能說,更不能對董明強說。十點左右,董明強和應紅再次來到新聞大廈。

吳悅和王金龍都在。董明強說:“昨天我把咱們出書的事兒和我們縣裏領導都彙報了,朱縣長對您幫助我們宣傳出書的事很支持,不過朱縣長說,縣裏財政確實緊張,能不能壓縮一些費用?”王金龍說:“董主任,我是這麼想的,既然咱要出,那就把書出好,要不就幹脆不出;如果要是出的話,你看我怎麼也得帶幾個人去縣裏住一段時間,到時候你又少不了得陪我,應紅副部長也得幫我找各種資料、聯係采訪對象,我想既然大家為出這本書都付出了勞動,那大家就都應該得到相應的報酬,所以這錢要是壓縮了恐怕有些事我還真不太好處理。”

“您不用考慮我這邊,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應紅可不願意和王金龍這種人有什麼金錢上的往來。董明強沒想到王金龍這小子挺懂遊戲規則,來了這麼一手,這倒是讓他有些為難;你要是推辭了吧,這到手的錢就沒了,你要是不推辭吧,應紅剛才又把話給說絕了。董明強琢磨了又琢磨,他說:“應部長,這事兒你還真不能推辭,昨天朱縣長說啦,這書是以你們宣傳部的名義出,總得有個編委會吧,到時候有關領導也得是編委會成員,你總得為領導和其他同誌著想吧,王站長既然有這份心,咱們也不能拒絕,要不大家就不好合作啦,你說是吧,王站長?”

“對對對!”王金龍急忙表示,“董主任說得對,要不咱們今後就不好合作啦!”應紅雖然有些不悅,可又說不出來什麼,也就隻好默許了。他們又現場起草了一份委托出書合同,雙方商定,在本合同簽署五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也就是支付給王金龍定金二十五萬元,剩下的錢待書成稿之後,在甲方負責人簽字認可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和乙方聯合成立編委會,編委會成員稿費由乙方支付。應紅代表甲方簽字,王金龍代表乙方簽字。董明強說他們先把合同帶回去,等蓋好章之後再快遞給他一份。

董明強說啥也要請王金龍和吳悅吃午飯,王金龍覺得今後興許和董明強還能在別的地方合作,就答應了。那頓飯董明強和王金龍都喝了不少酒,吳悅也很高興,就是應紅心裏多少有些別扭。

張升旺和陳航從朱海濤的辦公室出來之後,張升旺剛要說話,陳航做了個“噓”的手勢,然後用手指了指裏麵,示意張升旺到外麵。張升旺點了點頭,跟著陳航走了出來。

陳航一直把張升旺送到停車場,他說:“張哥,你趕緊聯係陳浩民,現在你的那幾個人都在刑警隊手裏,所以你必須做通他的工作。”張升旺說:“我已經讓菲菲跟他聯係了。”張升旺掏出手機給李豫菲打了個電話:“菲菲,陳局那邊聯係得怎麼樣了?”“搞定了,十二點在郭家菜大酒店。”李豫菲說。

“十二點,郭家菜。”張升旺又問:“菲菲,給陳航的事兒辦好了嗎?”李豫菲說:“已經提出來啦,在我車上。”張升旺說:“兄弟,中午你過來一下,我把東西給你。”陳航說:“市委組織部馬明副部長來縣裏考察幹部,我中午得陪朱縣長出席。”“那怎麼辦?”張升旺問。

陳航說:“這樣,十一點你來接我,我陪你去一趟公安局,然後你把我送到縣政府賓館。”“那東西怎麼辦?”張升旺問。陳航說:“先放你那兒吧,明天中午你再給我。”張升旺說:“那好,咱就這麼說定啦。”

吃完飯,王金龍和吳悅回到記者站。

吳悅見王金龍喝得有點多,給他沏了杯濃茶。此刻辦公室隻有王金龍和吳悅,王金龍也用不著裝了,他對吳悅說:“親愛的,怎麼樣,買房子的首付款有了吧?”吳悅喜形於色地說:“可不是,小龍,咱們馬上就要有自己的房子啦!”王金龍說:“咱連裝修的錢也有啦!”吳悅說:“小龍,你估計這次咱們能賺多少錢?”王金龍蹺著二郎腿說:“出書,連書號、印刷費、裝幀設計等算上,十萬左右;咱們給董主任、應副部長他們那邊編委十萬的稿費,我估計咱們怎麼也能賺二十五萬到三十萬吧。”吳悅說:“小龍,我真沒想到,你會主動提出給董主任他們稿費。”王金龍說:“不給也不行!你要是不給他們,指不定他們還要憋什麼壞呢,給他們點錢,咱們買個消停。”“對,有錢大家賺嘛。”吳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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