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名叫楊淑華,是陶興的母親,。

自從陶興父親在他很小時候拋妻棄子,和別的女人私奔之後,是由楊淑華一人撫養陶興長大的。

陶興人老實懂事,很小就幫母親在家務農,也耽誤了學業,初中沒念完就輟學了。

十七歲那年,抱著從小喜歡汽車的愛好,陶興到拜州宇通汽修廠應聘當了一名小工。

這一幹就是六、七年。

肇事案那晚,陶興連夜返回家中,交給母親兩萬塊錢。

兩萬塊在大多數人眼裏,實在不多。

可對於家徒四壁、勉強溫飽的楊淑華來講,驚出一身冷汗,差點嚇出心髒病。

連連追問陶興,這錢是哪來的。

一開始,陶興編造說是老板發的獎金,楊淑華死活不信,再三逼問下,陶興才說了實話。

是老板趙宇給他的定金。

趙宇夜裏飆車,追尾一輛出租車,把車撞起火,還燒死了人。

趙宇嚇得棄車跑回汽修廠,思來想去,決定找人替他頂罪。

陶興身高和趙宇差不多,年齡也隻比趙宇小三歲,外形上區分不大。最關鍵的是,陶興家窮,缺錢。

於是叫來陶興,擺明利弊,替他頂罪就給一百萬。

陶興知道趙宇有錢,更知道趙宇有個當大官的舅舅。

別人攤上這事,天都塌了。

可趙宇不會,花錢買命,不在話下。

最誘人的是,一百萬的補償,簡直就是天文數字。

按趙宇的話說,他先找家屬達成私下和解,再托關係讓法院輕判,最多判陶興三兩年。

等陶興在裏麵待個一年半載,趙宇就給他辦理保外就醫。也就等於,陶興吃一年的苦頭,就能換來一百萬的報酬。

這可比白領掙得還多。

而且有了這一百萬,娶媳婦買樓房,陶興這輩子就妥了。

架不住趙宇花言巧語的利誘,陶興最後終於點頭答應。

趙宇怕陶興變卦,先預支他兩萬塊錢作為定金,事成之後,剩下的錢馬上到位。

楊淑華起先不同意,可陶興是鐵了心要給母親最好的生活。

他磨破嘴皮子,好話說了一籮筐,楊淑華拗不過兒子,勉強同意。

這才有了陶興主動自首的一幕發生。

後來,趙宇又帶著楊淑華去和傷者以及死者家屬談判,傷者給了四百萬,死者二百萬,很快,家屬都在諒解書上簽了字。

按說,這件事算是告一段落。

可楊淑華不這麼想。

眼瞅著趙宇出手闊綽,幾百萬拿出來,眼睛都不帶眨一下。

她感覺兒子虧了,向趙宇提出來追加五十萬,趙宇不答應。

楊淑華看這事不成,又提出趙宇把剩餘的九十八萬給她。

趙宇同樣不幹。案子還沒開庭,他要等到陶興判決生效才肯出錢,楊淑華說啥也不答應,還威脅趙宇不給錢她就告發。

把趙宇逼急了,找派出所的人將楊淑華關了一天一夜,以為這樣,楊淑華就不敢造次。

萬不成想,楊淑華放出來後,越想越窩囊個,越想越氣憤,便有了她攔車喊冤的這一幕。

厲元朗聽完,麵色凝重。

說實話,他並不可憐陶興一家。

明知道趙宇犯罪,出於利益目的欺騙司法機關,嚴重侵犯了司法機關正常辦案,其行為已經構成包庇罪。

簡直就是助紂為虐。

考慮到楊淑華的狀態,厲元朗沒有把話說得嚴重,以免刺激到她。

詢問楊淑華,她說的這些可有證據?

“我就是證據。”

聽到楊淑華近乎法盲的回答,厲元朗心涼半截,無言以對。

“你先回去,這件事我們會認真調查的。”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