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良心會痛(3 / 3)

“你隻是因為他家的牛,在同樣位置上有個疤,就認定了他家的牛是從你家偷來的?”韓青又是好笑,又是覺得好氣,搖著頭,低聲盤問。

“肯定是新燙的。民婦一眼就看出來,他是怕民婦找他討還,才故意燙掉了那個疤!巡檢,您可要為民婦做主啊,大黃是民婦家的……”侯張氏把嘴一咧,放聲嚎啕。

“嗬嗬嗬……”不待韓青生氣,正堂門口,哄笑已經此起彼伏。

大夥兒都從先前韓巡檢和侯張氏的對話中,聽出了問題所在。

敢情,這位後侯張氏,半點兒證據都沒有,就像憑著哭聲打贏官司!

底下,哪有如此便宜的事情?!

也就是換了韓巡檢脾氣好,不跟她計較。換個脾氣差得,比如前任陳巡檢,早就命人拿棍子將她打出去了,怎麼會有耐心聽她繼續號喪?!

侯張氏聽到哄笑聲,嚎哭頓時難以為繼,抬手狠狠揉了一下眼睛,高聲補充:“那周癩子吃喝嫖賭,樣樣全占,哪裏來的錢買牛?我家大黃牛剛丟,他家就忽然有了一頭牛,不是偷我家的,又是哪裏來的?”

“我家大黃牛通靈性,那我找牛找到周家堡,隔著門喊了一聲,大黃牛就一邊叫,一邊用頭撞門。”

“我讓周癩子牛是從哪來的,他無論如何都不肯。還,還拿馬桶潑我!可憐我一個婦道人家……”

著著,她又哭了起來,雖然聲音比先前了許多,卻肝腸寸斷。令大堂門口的哄笑聲,迅速減弱。

韓青聽了,卻絲毫不為所動。

二十一世紀打官司,講究的證據。並不是當事雙方誰更可憐,或者誰品德低劣。而侯張氏的哭訴,聽起來頗為令人同情,作為證據,卻遠遠不夠份量。

正準備指出,對方話語裏的問題,然後迅速結案。心髒處,一股刺痛忽然湧起。登時,就讓韓青的身體僵了僵,已經到了嘴邊的話,戛然而止。

下一個瞬間,腦海裏,一段清晰的文字閃現。

“凡買賣牛畜,舟車之類,必立文契,三日內,由縣衙用印,路遠,可由鄉間宿為中人,用印緩為百日。”

比網絡搜索結果還清晰,並且遠比某度有良心。

身體又是微微一僵,韓青立刻知道,這是誰的記憶了。

無可奈何地用桌案邊緣處壓住胸口,他低下頭,柔聲對侯張氏提醒“既然你如此肯定,黃牛是你家的,本巡檢派人去,讓那周癩子,把交易文契,拿出來當眾核驗就是。”

“他既然是買的牛,總會有個文契,或者中人。若是沒有,牛便斷給你,想必他也無話可!”

“如果他拿的出文契,並且核驗無誤。不定,牛果真就是他的。侯張氏,屆時你也不要再冤枉他。周家堡與侯家莊就隔了一條河,彼此算是鄰居……”

侯張氏大急,揮舞著手臂淒聲打斷:“巡檢您可能不知道,那侯癩子向來會騙人。他可能是偽造了買牛文契,騙縣衙那邊蓋上的官印!”

“這麼,你已經看過文契了?”韓青板起臉,沉聲發問。心髒處的壓力,瞬間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如假包換的尷尬。

“他手裏那份文契,肯定是偽造的,偽造的。”侯張氏的聲音,愈發淒厲,手臂揮舞,仿佛恨不得將偷牛者當場撕個粉身碎骨。

“如果是偽造的,縣衙那邊,為何會為他在文契上蓋印?”韓青絲毫不為對方的聲勢所動,一邊感受著自家心髒的反應,一邊皺著眉頭低聲反問。

”官府被他騙了!”侯張氏又氣又急,話不經思索,就脫口而出。

“既然是買賣,總得有中人,周癩子可能偽造文契,總不可能連中人都能偽造出來?”明知道對方開始胡攪蠻纏,韓青卻絲毫不動怒,笑著繼續詢問。

“中人是他找同夥假冒的!”

“你可知道中人是誰?”

“文契上寫的,是牙行胡老六。”

“那本官可以找胡老六驗證!”

“巡檢,胡老六跟他是一夥,早就被他買通了!”

“大嬸,你到底要告誰?這麼一會兒,你可把衙門裏管文契的主簿,牙行胡老六,和周癩子三個,全給告了!”

“這,巡檢,你可替我做主啊。我家上下七八口,全指望著那頭……”

哭聲取代了回應聲,再度響徹大堂。

“嗬嗬嗬……”哄笑聲,也再度於大堂門口響起。除了侯張氏的本村鄰居,其他看熱鬧者,心中對她再也生不起任何同情。

“你先別忙著哭,讓本巡檢幫你捋捋!”韓青歎了口氣,用鎮尺輕拍桌案。

“肅靜——”鄉勇們,早就被哭得不耐煩,拖著長聲,用棍子敲打地麵。

侯張氏的哭聲被壓製,軟軟地蹲在地上,淚水滂沱。

“你狀告周癩子偷你家的黃牛。”韓青歎了口氣,同情地看著侯張氏,低聲總結,“卻拿不出任何憑據,甚至連黃牛身上的燙印,都與你所的不符。而被告方,卻能拿出官府的文契,還有牙行的中人。你讓本巡檢如何替你做主?”

“假的,文契是假的。周主簿被他騙了。胡老六跟他是一夥!”侯張氏明知道官司已經不可能贏,卻繼續咬著牙死撐。聲音淒厲而又絕望。

“本巡檢的職責是,緝拿盜匪,維護治安。如果你堅持認為,文契乃是偽造,縣城牙行的胡老六,跟周癩子勾結。這就不是盜竊案,而是偽造文契案和夥同他人詐騙財物案了。地點也超過了本巡檢管轄範圍,並且涉及到了本巡檢的同僚。”韓青又仔細感受了一下自家心髒的反應,緩緩道。

心髒處很悶,跳動卻還算正常。很顯然,即便有鬼魂住在心髒裏,也沒臉再幹涉他如何判案了。

笑了笑,他繼續補充:

“如此,你就需要去縣衙找縣令告狀了。本巡檢沒有權利,傳訊縣城主簿。也管不到縣城牙行的頭上。”

“不過,你可想清楚了!”不待侯張氏大哭,韓青又快速補充,“知縣未必如本巡檢這般好話。而偷竊耕牛……”

稍作遲疑,他從身體前主人的記憶裏,翻出一段律法條文,逐字逐句,讀給所有人聽。

“偷竊耕牛,枷號示眾半月,流放千裏,或者坐監四年。而誣告者,反坐!”

【作者有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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