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節 辦法(1 / 1)

附則用來寫特殊規定、補充規定和生效時間。如《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附則共三條,分別涉及少數邊遠不便地區的特殊情況,實施細則的製定權,以及施行時間。

(2)直接分條式寫法

內容簡單的辦法,直接分條即可。前若幹條寫目的、依據、宗旨等,中間較多的條款寫方法、步驟、措施等,最後一兩條寫補充規定和實施要求。

【範例參考】

跟班學習人員和借用人員管理辦法

2017年5月

為規範和加強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管理,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有關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人員界定

本辦法所稱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是指從其他單位抽調或借用到我單位跟班學習、幫助工作的人員。

二、原則

嚴格審批、統一管理、控製數量、保證急需

三、有關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抽調或借用人員跟班學習:

1.業務交流需要的;

2.組織安排的;

3.重大專項任務需要的;

4.其他工作需要。

(二)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需滿足的條件:

1.大學以上學曆,年齡在四十周歲以下;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3.具備履行職責的業務知識、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四、辦理程序

(一)各部門每年底向人事部門提出下一年度需求計劃,人事處統籌後提出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方案,報本單位黨組會議審議。

(二)人事部門根據黨組會議審批意見,書麵通知借入單位、借出單位。

(三)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憑書麵通知到人事部門報到。

五、管理要求

(一)跟班學習時間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由人事部門和借用單位共同管理。

(三)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的臨時出入證、就餐卡、住宿等,由行政事務部門負責安排。

(四)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上崗前要簽訂保密協議,由學習、借用單位進行保密教育。

附則用來寫特殊規定、補充規定和生效時間。如《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辦法》附則共三條,分別涉及少數邊遠不便地區的特殊情況,實施細則的製定權,以及施行時間。

(2)直接分條式寫法

內容簡單的辦法,直接分條即可。前若幹條寫目的、依據、宗旨等,中間較多的條款寫方法、步驟、措施等,最後一兩條寫補充規定和實施要求。

【範例參考】

跟班學習人員和借用人員管理辦法

2017年5月

為規範和加強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管理,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開展,根據有關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製定本辦法。

一、人員界定

本辦法所稱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是指從其他單位抽調或借用到我單位跟班學習、幫助工作的人員。

二、原則

嚴格審批、統一管理、控製數量、保證急需

三、有關條件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抽調或借用人員跟班學習:

1.業務交流需要的;

2.組織安排的;

3.重大專項任務需要的;

4.其他工作需要。

(二)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需滿足的條件:

1.大學以上學曆,年齡在四十周歲以下;

2.遵紀守法,作風正派,無違紀違法行為;

3.具備履行職責的業務知識、工作能力和身體條件。

四、辦理程序

(一)各部門每年底向人事部門提出下一年度需求計劃,人事處統籌後提出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方案,報本單位黨組會議審議。

(二)人事部門根據黨組會議審批意見,書麵通知借入單位、借出單位。

(三)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憑書麵通知到人事部門報到。

五、管理要求

(一)跟班學習時間一般為3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

(二)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由人事部門和借用單位共同管理。

(三)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的臨時出入證、就餐卡、住宿等,由行政事務部門負責安排。

(四)跟班學習人員、借用人員上崗前要簽訂保密協議,由學習、借用單位進行保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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