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公約(2 / 2)

五、各公約單位應充分尊重相互之間的信息產權和知識產權,呼籲全社會尊重網上的信息產權和知識產權,堅決反對和抵製任何相關侵權行為。

六、各公約單位鄭重約定,凡在此公約上簽字的新聞媒體,可以用自己獨家發布的擁有產權的信息,同其他新媒體擁有的同樣的信息交換,各新媒體無論規格高低,實力大小,實行信息產權麵前人人平等。

七、各公約單位根據第五條和第六條,可以在自己的網站頁麵上摘用其他公約單位網站上的新聞和信息,但是必須注明出處,並為對方網站做鏈接。

八、若某公約單位對其網站上的某些信息有特殊規定,則其他公約單位應遵守其規定,包括按照該公約單位的要求,給予經濟補償。

九、各公約單位約定,凡不屬於此公約的其他網站,如需引用公約單位的信息,應經過授權,並支付相應的費用。使用時,或注明出處,或建立鏈接。

十、此公約從簽約之日起生效。如情況變化,可酌情修改。

十一、各公約單位簽約自由,退約自由。

××××年四月十五日

(摘自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

範例2:

中國互聯網行業自律公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遵照“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的基本方針,為建立我國互聯網行業自律機製,規範行業從業者行為,依法促進和保障互聯網行業健康發展,製定本公約。

第二條 本公約所稱互聯網行業是指從事互聯網運行服務、應用服務、信息服務、網絡產品和網絡信息資源的開發、生產以及其他與互聯網有關的科研、教育、服務等活動的行業的總稱。

第三條 互聯網行業自律的基本原則是愛國、守法、公平、誠信。

第四條 倡議全行業從業者加入本公約,從維護國家和全行業整體利益的高度出發,積極推進行業自律,創造良好的行業發展環境。

第五條 中國互聯網協會作為本公約的執行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本公約。

第二章 自律條款

………

第三章 公約的執行

………

第四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公約經公約發起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表簽字後生效,並在生效後的30日內由中國互聯網協會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 本公約生效期間,經公約執行機構或本公約十分之一以上成員單位提議,並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單位同意,可以對本公約進行修改。

第二十八條 我國互聯網行業從業者接受本公約的自律規則,均可以申請加入本公約;本公約成員單位也可以退出本公約,並通知公約執行機構;公約執行機構定期公布加入及退出本公約的單位名單。

第二十九條 本公約成員單位可以在本公約之下發起製定各分支行業的自律協議,經公約成員單位同意後,作為本公約的附件公布實施。

第三十條 本公約由中國互聯網協會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公約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摘自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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