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工作要點(3 / 3)

4.全麵推進依法治教。推動《學前教育法》《職業教育法》《學位條例》等法律起草修訂,完成《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學校未成年學生保護規定》等規章起草,組織開展國家教育考試、學校安全、終身學習等立法研究。開展教育立法後評估試點。出台《關於加強教育行政執法體製機製改革的意見》,明確執法程序和要求。召開全國教育法治工作會議。出台《關於加強高校法治工作的意見》,製訂依法治校評價體係和考核辦法,啟動依法治校示範校創建活動。探索設立全麵依法治教實踐區。繼續辦好全國學生“學憲法講憲法”和國家憲法日主題教育活動,推動各地建設青少年法治教育實踐基地。

5.支持和規範社會力量興辦教育。召開全國民辦教育工作會議,加快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加大對各地配套政策督察力度,推進現有民辦學校平穩有序分類。建設民辦教育管理信息係統。出台促進中小學社會培訓機構規範發展的指導意見,聯合有關部門集中開展專項治理與督查,推動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問題。

6.強化教育督導。啟動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實施中西部教育發展工作督導評估監測。提升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水平,做好第三批全國中小學校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創新縣(市、區)認定工作。繼續開展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區)督導評估認定,啟動全國義務教育發展優質均衡縣(市、區)督導評估認定。全麵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確保2018年底校舍建設和設備采購任務“過九成”。鼓勵和支持地方進一步擴大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實施範圍。將中小學生欺淩防治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掛牌督導。

7.構建教育對外開放新格局。貫徹落實《關於做好新時期教育對外開放的若幹意見》。繼續實施“一帶一路”教育行動,與節點省份簽署共建國際合作備忘錄,實現全覆蓋。發揮中國政府獎學金引領作用,實施“絲綢之路”留學、師資培訓、人才聯合培養等推進計劃。繼續擴大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簽署學位學曆互認協議國別範圍。落實《關於加強和改進中外人文交流工作的若幹意見》,實施好中外人文交流機製。深化國別和區域研究。研究修訂《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及實施辦法。研製鼓勵和規範高等學校境外辦學工作的意見。加強國家公派留學工作,加大拔尖創新高層次人才、國際組織人才、國別和區域研究人才等的選派和培養力度,做好留學生回國服務和為國服務工作。出台來華留學教育質量標準,加強來華留學質量保障機製建設。繼續實施“魯班工坊”“中非20+20”“絲路1+1”“友好使者”等特色項目。推動內地與港澳台教育交流合作深度發展。加強雙邊、多邊教育交流合作,繼續實施“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等活動。進一步做好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有關工作,深度參與全球教育治理。發布實施《孔子學院發展行動計劃》。

四、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大力發展素質教育(略)

五、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完善公共教育服務體係(略)

六、著力提升質量,紮實推進教育內涵式發展(略)

七、全麵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培養高素質教師隊伍(略)

八、進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夯實教育可持續發展基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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