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躍華遲疑地問:“那你說,我跟他離還是不離?”
“當然要離,離了婚你才能去尋找自己的幸福。你帶著孩子的確是件麻煩的事情,你母親肯定不會幫你帶,你帶著又沒法出門做事,現在年輕人都出門打工了,你總不能一直呆在娘家吧!”
崔躍華問:“我出門打工又能做什麼呢?什麼也不會!”
“誰出門就會啊?”彭曉玉笑了:“我剛出門也什麼都不會,學了很久呢。”
“可是我又沒有讀你那麼多書。”
“你好歹還讀了個初中,有很多人連小學都沒讀過,也在城裏打工,一個月能掙一、兩百呢。”
“一、兩百?”崔躍華覺得好多。
彭曉玉點頭:“你離了婚,如果想出來打工就去找我媽媽,她會告訴我的。我回來就帶你去。”
崔躍華聽著這話,忽然覺得生活有了盼頭,心裏都感覺到亮堂了,她的心裏從來沒有這種感覺。
“那我女兒怎麼辦?”想起女兒,崔躍華的臉上又布滿了憂愁。
彭曉玉說:“你和他做不成夫妻了,但你永遠是孩子的母親,他沒有權利不讓你認。你和他離婚可以提一個條件,就是每一個月見女兒一次,這樣你就可以隨時看見女兒了。”
這天晚上,崔躍華睡在床-上,很久都沒有睡著,想著彭曉玉說的那些話,想著離了婚就跟著她出去打工掙錢,有錢了就可以給女兒買很多很多的東西了,她的心裏一陣一陣地激動著。
直到母親吼道:“你不睡覺,隻管翻來翻去做什麼?”她才趕緊停止翻動,悄悄睡了。
崔躍華和林小天再次麵對麵談離婚,崔躍華同意把孩子留給林小天,條件就是每個月要見女兒一次。
林小天沉呤了一會兒,對於崔躍華突然同意把孩子留給他,他很有點意外,因為上一次她的態度都還非常堅決,堅決要孩子,現在忽然來個一百八十度的大轉彎,這自然讓他不解,不過他也明白一定有人勸說她。
林小天說:“好!既然你同意留下寶珠,那我也不再說什麼,我們現在去把離婚手續辦了,然後我給你拿一萬塊錢,算是離婚費。”
崔躍華說:“我要先見見女兒。”
林小天說:“她不在這裏。”
“那她在哪裏?”
“我媽帶她走親戚去了。”
崔躍華沉默了一下,說:“那我過兩天再來,看到女兒了,我就跟你辦離婚手續。”
林小天同意了。
崔躍華不知道的是,林小天說給她拿一萬塊錢,是他一個人決定的,在這之前,他沒有跟林家的人商量,也沒有跟馬小麗商量,當然,崔躍華現在也不知道。在他們複婚以後,她才從林翠萍的嘴裏聽說這件事!
他突然決定給崔躍華拿一萬塊錢作為離婚費,同情崔躍華固然是原因之一,更重要的,還是他感到對不起她,隻不過現在他不會對她說出“對不起”這三個字!
兩天後,崔躍華終於見到了寶珠!
當林小天抱著穿得漂漂亮亮的寶珠出現在崔躍華眼前的時候,看著那張熟悉的小臉,崔躍華的眼淚一下子就掉了出來!
她上前要抱孩子,寶珠卻不認識她了,往外推她,不要她抱。
孩子八個月大的時候離開,現在已經過去了四個月,這四個月她沒有看見過媽媽一次,媽媽的影子已經不再熟悉!
看見女兒竟然不認識自己了,崔躍華哭得更厲害了!
林小天看見崔躍華哭得傷心,臉上露出了一點不忍心,拍拍孩子,說:“寶珠,這是媽媽!來!讓媽媽抱!”將孩子遞到了崔躍華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