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汙血(8)(1 / 3)

九華城的死者年紀太小,卷宗裏寫著的凶手年紀又太大,是一件令人印象深刻的怪案。探子一說,遲夜白立刻想起來了。

“那案子的凶手不是許近財麼?”他問。

“許近財是許英的爺爺,多年來一直因病臥床,進牢裏不過兩日就歸西了。”探子說,“案卷上寫的確實是許近財的名字,也是這次去查探我們才發現還有這樣一段隱情。”

於是探子便把九華城七歲幼童命案的詳細經過,跟在場諸人細細說了。

被殺的幼童名為陳二家,是許英母親陳氏兄長的孩子。

那日正是農忙季節,午間日頭毒辣,人們紛紛躲在陰涼處。十二歲的許英跟著大人幹活,碗裏的粥水喝到一半,看到陳二家從田埂上朝自己走過來。

陳氏幾個哥哥的家境都比她要好,時常階級陳氏。陳二家那日穿了一件新衣服,手裏拎著的兩條魚是專門拿來給許英的。

許英便提著魚,帶著陳二家回去了。

村人大多出門幹活,整條村都十分僻靜。在走回家的途中,許英和陳二家打了起來。

許英比陳二家高,但陳二家比他胖。小胖子打不過自己表哥,便用身體猛撞,從地上抄起石塊砸許英的腳。許英被他推倒在路邊,沾了一手的狗屎。

據當時在樹下圍觀嬉笑的人說,打架的原因是陳二家說許英是窮鬼,“窮得沒布兜*”。

七歲的孩子不一定知道這是什麼意思,他隻是從家人那裏聽來這樣的話,學著家中大人們嘲諷的語氣,原模原樣地跟許英說了出來。

許英從地上撿起那兩條魚砸到陳二家身上,把陳二家砸得嗷嗷大哭之後,自己轉身跑了。

那天下午,許英活兒幹了一半,說頭疼,想回家躺著。

他在回村的路上走了一半突然停下來,呆了片刻後扭頭往回走了一段,拐入一條小路。

小路的盡頭是陳二家的小院子。

院子裏除了自己七歲的表弟,沒有任何人。陳二家當時正用小錘子把凳子上鬆脫的木栓敲牢。許英在院外站了越有半盞茶功夫,一個經過這裏走到池塘邊拉屎的人看到他了。

他拉完屎往回走,恰好看到許英從院子的側麵,翻牆進入陳家的院子。

傍晚回來的陳家人沒有看到陳二家,一直到吃晚飯的時候才發現孩子在床上睡著了,還蓋著被子。掀開被子,陳二家的娘親發出淒厲慘叫:被子底下是早已斷氣的屍體,陳二家後腦勺血肉模糊,一個錘子扔在床底下。

案子很快報到了縣太爺那裏。縣太爺召集各方人士詳細一問,立刻把許英的事情問了出來。

隻是去抓許英的時候,許家人卻說,殺了陳二家的是許近財,因為“那孩子常常罵他老不死的,沒半點禮貌”。

許近財平日裏根本無法起身,更別說要走過半條村子去殺一個孩子了。但許英爹媽砸鍋賣鐵湊出半個銀元寶,獻給了縣太爺,縣太爺便把許近財抓了。兩日後,許近財死在牢裏,這案子也就這樣了結。

許英早就不見了,而許英的爹媽也在許近財被抓之後,連夜離開了村子。

“這本是個小案子,不想背後居然還有這樣的事情。”探子說道,“之後許英一直蹤跡全無,如果這二十多起無名的凶案都是他所犯下,那麼他一直沒有停止過殺人。”

“許英是失蹤了,還是連他父母也被他害了?”司馬鳳突然出聲問道。

“他父母我們倒是還沒查到。”探子轉頭朝著司馬鳳說,“在九華城命案發生的三個月後,九華城外發生了第二起錘子殺人的命案。死者是一位流浪漢,屍體陳列於破廟之中,身上的衣服鞋襪都被剝走了。破廟附近有個村子叫大通海村,許英的母親陳氏有一個姊妹,當時就在大通海村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