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是痛苦,也是一種幸福。我不知道來怎麼形容愛這個字。我也不知道來怎麼形容。在心的世界裏,愛是自私的,也是寬容的。愛一個人,要把你的心的交個對方來保管,來愛護。如果,那個人做不到,那就請你,在不要去愛這樣的人拉!因為,他不值得你去珍惜和愛護!

愛一個人是痛苦,也是一種幸福。宜妃不知道怎麼形容愛這個字。在心的世界裏,愛是自私的,也是寬容的。

生活不知從什麼時候起變的單一,每天都幹著同樣的事情,都說著同樣的話,走著同樣的路線!-

雖然時間可以衝淡一切,但是隻是衝淡,不可能永遠忘記,除非你喝了孟婆湯或忘情水。記憶的線,永遠把記憶的那一頭與風箏牽連著,一輩子也解不開。等到解開時,也就到了風箏生命的盡頭。-

曾經以為彼此是心相近,情相依,所做的,所想的,一切的一切彼此是相通的,但是事實卻不是如此。雖然有些受傷,但至少讓我覺得身邊的人更應該好好珍惜,被人愛,比去愛別人來得更輕鬆,更自在一些,不會讓自己日思夜想,牽腸掛肚。-

真正的愛,未必浪漫,但一定是真摯的;真正的愛,在自己心間。-

在這個世界,快樂和幸福不僅僅來源於金錢、美貌。幸福是靠人舉手投足去創造的。世界由男人和女人組成,為愛情也好,為婚姻也好,融愛情,婚姻一體更好,總之,男人與女人組成了一個家庭,誰都願意自己的生活幸福快樂。-

幸福,就是找一個值得珍惜的人過一輩子。我真心的希望每個人都擁有自己的幸福!-

你很愛他,無論他對你如何;-

你不愛我,無論我對你如何。-

感覺自己就像是一個小醜,-

對著鏡子,看著自己的影子自憐,-

曾一直認為,你對我有好感。-

我期望每天都能為你做點什麼;-

我期望每天都能看到你很滿意的笑;-

慢慢的……而今……-

宜妃開始學會放低自己的期望,-

懂得滿足。-想象總是很美好,-現實總會很殘酷。-我的憧憬很美好,-我期望,是你一生幸福!-我的所想,隻是憧憬!-我會放低自己的期望!我期望能一直這樣下去,-就像現在這種局勢。-宜妃覺得自己要求不會過分,-因為我的身份,隻是你的普通朋友。-

其實,宜妃是極不願意回憶的,尤其是愛情的獨白。於我而言,這是另一種形式的殘忍。好多事情已經過去了,就沒有再回頭的必要。愛也愛了,痛了痛了,傷也傷了,忘就忘了,為何一直要固執地執著於一點,即使那點曾經是自己的全部世界。都過去了,往事無痕,隻有時光在轟轟烈烈地往前走,一切悄無聲息。所有的天長地久,滄海桑田隻不過是恍然時的一夢,夢醒了,人也就散了。沒有人為我們停留,我們也不必為任何人停留。自己的人生自己負責,沒人會為自己的人生埋單。-

但是,今生有他,宜妃依然依然依然無悔。如今確隻剩下那酸澀的回憶,空了……

最後,也隻有恨了……

為什麼傷害隔著這麼遠都能做到,天之此端為天涯,海之彼端為彼角。你若愛過一個人,拒絕回答通常是一種回答,恨她的時候會恨的更深,這種仇恨遠比人類所有感情都強烈。仿佛奇跡就隱藏在每個人身上,誰與誰相約、相識、相愛、聚散都是天緣。

由愛而生,由生而愛,生生不息,仿佛一切都是愛的演變和延伸。我也想用我三生煙火,換你一世迷離。從此一花一世界,一葉一追尋,一曲一場歎,一生為一人。

一個人要做到去喜歡所有人是不可能的,同樣也不會所有人都會喜歡自己,但不喜歡不是恨的來源,學會理解包容他人的生活方式,才不會無端生出許多痛苦。生活因愛而美好,若是心中有愛,你會發覺連煩惱挫折都可以那麼可愛。

愛比恨重要,因為恨能讓你看到更到美好,恨隻會造成更大的傷害和痛苦。我一直不是很能理解那些因為女朋友和他分手就下毒手的行為。這是由愛轉化的恨,帶來的是對雙方的傷害。如果他的愛不那麼自私,不那麼有占有欲,他得到的或許就是真正適合自己的人和幸福的生活。怨恨總是會讓人爆發獸性的一麵,而愛則更能使人內心安定。

宜妃看著鏡子中的自己,“皇上說過你是最美的,可是漂亮的容顏終究是會老去。美貌永遠敵不過時間的侵襲。對美人來說,紅顏老去,難複當日的青春美貌!如今想必皇上對合肥也是一樣的話吧?我這輩子最愚蠢的就是相信了皇上的話,他說過他喜歡我,要永遠的對我好,可是他騙了我……那拉雪彌,你自負傾國傾城,是不是以為皇上會永遠愛著你?我告訴你,皇上早就將你忘了!”

宜妃越是想起那拉氏越是氣憤,她穿戴好了獨自前往那拉氏過去住的地方——楓橋院。

到了門口,宜妃停住了猶豫了片刻,這裏已經枯草叢生,許久沒人來過了,夕陽照在掉了色的大門上,積雪將門厚厚的關起,一片落敗。

宜妃看到這落敗心情都好了起來,她得意的邁進門去。

眼前的一草一木都讓她想起當年這裏最熱鬧的景象。

那個時候的那拉氏真是風光無限啊,雖然隻是個貴人,可是在後宮之中誰不給她幾分麵子,皇上一個月入後宮十幾次,十次都是來她這,入宮三年,極盡恩寵。

那個時候自己已經是嬪位了,卻也要讓步。

如果您覺得《蘇七月胤襸》還不錯的話,請粘貼以下網址分享給你的QQ、微信或微博好友,謝謝支持!

( b/50/50769/ )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