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能會讓丁魯動手。然後把丁魯幹掉。像寫小說那樣,我在頭腦中設計了一些場景,丁魯衝進房間,開槍打死鮑天嘯,然後趁丁魯不注意,我又開槍打死他。就用他打死鮑天嘯的槍。這很容易。他開槍以後,就會答應把槍交給我,那種時候他一定會全心全意依靠我,要靠我幫他在林少佐那解釋。那樣,槍就跑到我手上了。但是,槍呢?爆炸後,憲兵沒收了槍支。
他搖搖頭,不再說話,似乎又開始走神。
我故作姿態地點香煙,幹淨利落地吐出三個煙圈,責怪他:“你瘋了吧?自己找上門尋死。你不是想毀掉自己吧?現在又想拖人墊背,可這一套也行不通。”
他長出一口氣,笑了起來。誰也說不清為什麼,忽然之間,某種可以意識到的和解氣氛出現了。也許是因為剛剛享用過一頓美味佳肴,或者是因為在他的笑眼中隱隱有一絲無奈。又或者,在這種情況下,是兩個落水的人同時向對方求助。
“那個女人的故事,不是你編造的吧?”
他陷入思考,欲言又止。突然他氣憤地說:“這樣有用麼?他們放下一顆炸彈,爆炸了,炸死一兩個漢奸。自己跑掉了,別人卻要受罪。”
“從他們的角度看,淪陷了就要反抗,如果你照舊吃喝玩樂,你就是‘商女不知亡國恨’。如果公司被日本人占據,你還繼續上班,那麼你就可能是漢奸。如果你不去大後方,那麼你可能是準備當漢奸。”
我想為自己辯護麼?無論如何,這些理由也不適合我。
我遞給他一支香煙,他抽幾口,忽然哭起來。然後他給我講了有關那個女人的故事。幾個星期以後我讀了他那部小說,所有這些他講的東西漸漸連成一個整體,讓人感覺在那背後可能存在著一個更加真實動人的故事。可即使到那時候,他的故事仍舊像一個謎團,隻能依靠想象,為他繼續編造下去。
“兩個月前,肯定不到三個月。那天下午,我到報社編輯部送稿子。那時朝報社扔炸彈的事剛告一段落。樓道裏全是垃圾,一股怪味。有一段時間,編輯們把全家大小都帶到報社,住在那裏。巡捕房派人警衛,窗戶上釘著板條,感覺比較安全。其實這家報紙並不特別出格,偶爾轉發些通訊社報道,租界報紙,十之八九都有些抗日論調。不這樣做怎麼賣?
“一幢兩進石庫門房子,底樓是工場間。編輯部在樓上。窗戶堵上之後,樓道特別暗。樓梯轉彎地方老有人絆倒。所以兩頭各有一隻搪瓷盤,盤子裏放著幾截蠟燭和洋火。出出進進,好讓人家自己點燃蠟燭。到那頭熄滅,就又扔進盤子。我點燃蠟燭進樓道。剛轉彎,正打算上樓梯,樓梯上一團光噔噔下來。我抬頭一看,光圈裏那個女人,差點就讓我一腳踩空。燭光在她臉下麵,樓道其實沒什麼風,她卻用另一隻手護著火焰。這下光全在她臉上。我盯著她看,傻了。直到她走到跟前,才想起來側身讓她擠過去。”
我可能會讓丁魯動手。然後把丁魯幹掉。像寫小說那樣,我在頭腦中設計了一些場景,丁魯衝進房間,開槍打死鮑天嘯,然後趁丁魯不注意,我又開槍打死他。就用他打死鮑天嘯的槍。這很容易。他開槍以後,就會答應把槍交給我,那種時候他一定會全心全意依靠我,要靠我幫他在林少佐那解釋。那樣,槍就跑到我手上了。但是,槍呢?爆炸後,憲兵沒收了槍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