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節 旅行社禮儀(3 / 3)

(四)到達景點前,要向客人宣布集合時間、停車位置等。遊覽過程中,要認真組織好客人活動,做到服務熱情、主動、周到。講解時要運用不同導遊手法和藝術,通過穿插曆史典故、傳說等形式增加客人興趣。講解內容要準確,數字、事實無誤,條理清楚,語言生動。到具體景點應提醒客人照相,給客人留出攝影時間。途中要提醒客人注意人身安全,看管好所帶財物,防止發生丟失、被盜現象。對於行路困難的地方,要陪伴照顧好年老體弱者,以防發生意外。客人提出需要幫助時,應盡自己最大的努力使客人滿意。

(五)遊覽結束後,應清點客人人數,組織客人上車,一旦發現客人丟失,要按導遊路線返回尋找。

(六)全天活動結束後,在返回酒店的途中,導遊要向客人宣布第二天的活動安排、出發時間、地點等。抵達酒店後,導遊要主動征求領隊意見,對白天遇到的問題,要與領隊和客人共同協商解決。

三、帶客購物禮儀

(一)根據旅遊團隊客人要求,合理安排客人購物。

(二)帶團購物必須去旅遊定點商店,客人下車前:要向客人講清停留時間和有關購物的注意事項。客人購物時,可陪同客人並介紹商品。

(三)如遇小販強拉強賣,導遊有責任提醒客人不要上當受騙。導遊本人不向客人直接銷售商品,不要求客人為自己選購商品,不從購物商店私拿回扣或變相索取小費。

(四)商店不按質論價或拋售假冒偽劣商品,導遊者有權維護團隊消費者權益,向商店經理直接反映情況,要求商店向客人賠禮道歉,並退還、賠償所購商品。

四、送客的禮儀

(一)客人結束旅遊活動準備離去時,導遊要提醒客人應分開整理托運行李和手提行李,客人的貴重物品如現金、首飾、支票、護照等不得放入托運行李中,並通知客人交送行李時間。同時提醒客人付清所住房間的長話、酒水、洗衣等費用。

(二)準確通知客人用餐時間、集合地點、離去時間以及航班車次,若次日早上離店,可提前通知酒店叫早服務。

(三)導遊應確認以下事項:凡乘國際航班的旅遊團必須檢查每張機票的起飛時間,同時取走有關確認證件;凡乘火車的團隊除核對火車車次、開車時間、車廂外,還應領取站台票。

(四)客人交送行李時,導遊要與領隊一起核對行李件數,檢查是否符合托運標準,同時在行李卡上填清團名、國籍、團員姓名、日期時間、航班車次、目的地、行李件數等,交與有關人員辦理托運手續。

(五)臨行前,要提醒客人不要遺忘個人物品,不要帶走酒店物品和房卡。導遊應將客人的各種證件、護照和機票、車票等親手交給客人或領隊。客人上車後,要認真清點人數,一旦發現有客人在規定時間未到集合地點,應立即下車尋找。

(六)若客人乘坐飛機,要按航空公司規定時間提前到達機場;若乘火車必須按鐵路部門有關規定提前將客人送上車廂;不要忘記將行李托運單交給領隊、全陪或客人。

(七)火車啟動後,導遊與團隊客人告別後,方可離站。在機場,若航班因故推遲,應主動關心客人,必要時要留下與領隊共同處理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