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蔻年華”一直被亂用(1 / 1)

在古代,不同年齡的女子有著不同的稱呼。比如,稱12歲的女子為“金釵之年”;稱13歲的女子為“豆蔻年華”;稱15歲的女子為“及笄之年”;稱16歲的女子為“碧玉年華”;20歲為“桃李年華”;24歲為“花信年華”。

在這麼多女性年齡的稱呼中,“豆蔻年華”是使用率和知名度最高的。豆蔻,多年生草本植物,外形似芭蕉,春末開花,色淡紅,極鮮豔。果實和種子可入中藥。2月是豆蔻花含苞待放的季節。“豆蔻年華”的“豆蔻”就是從這種植物中引申出來的。“豆蔻年華”一詞被人熟識是源於唐代詩人杜牧的《贈別》詩:“娉娉嫋嫋十三餘,豆蔻梢頭二月初。”杜牧將體態輕盈、芳齡十三的少女比擬為早春2月枝頭含苞待放的豆蔻花,這一千古妙喻一直被流傳到現在。所以,隻能將十三四歲的少女稱為豆蔻年華,再往外擴展就太牽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