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寫了什麼內容(1 / 1)

《明史》是“二十四史”的最後一部,共計三百三十二卷,其中,本紀二十四卷,誌七十五卷,列傳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書中記載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到朱由檢崇禎十七年,即公元1368年到公元1644年,276年間的史實。《明史》內容詳盡,篇幅龐大,在“二十四史”中僅僅次於《宋史》。可是比起來,《宋史》的編纂隻花了兩年零七個月,而《明史》的編纂所花的時間和精力遠遠超過《宋史》,也超過了以往編修的所有史書。

《明史》編撰完成後,許多史學大家對這部書做出了好評。清代著名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劄記》中寫道:“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他對《明史》的推崇和讚賞溢於言表。

明朝是中國曆史上最傳奇的朝代之一。在明朝有一輩子貪玩的皇帝,不願為君,跑到北方邊塞自封為“神武大將軍”,有皇帝不分晝夜處理政務,也有皇帝28年不上朝,有在朝廷上對皇帝破口大罵,視死如歸的清官海瑞,有敢為天下先,實施政治改革的政治改革家張居正,有大奸大惡的曆史罪人魏忠賢,也有抗倭救國的名將戚繼光,有衝冠一怒為紅顏、打開山海關的吳三桂,也有至死不渝死死守住北疆國門的名將袁崇煥……《明史》忠實地記錄下了發生在明朝的這些事情。鑒於《明史》,清朝的統治者傳承了很多明朝的製度。《明史》具有極高的曆史價值和崇高的史學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