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積極思考與自製力(1)(2 / 3)

你不妨從你相識的朋友當中,找出這樣的一個人,在討論這一主題期間,把他當作是你的一個例子。

注意,這種人一開口說話時,通常都是這樣說:“我從報上看到”,或者是“他們說”。

思想方法正確的人都知道,報紙的報道並不是全部正確的。他也知道,“他們說”的內容通常都是不正確的消息多過正確的消息。如果你尚未超越“我從報上看到”和“他們說”的層次,那麼,你必須十分努力,才能成為一個思想方法正確的人。

當然,很多真理與事實,都是包含在閑談與新聞報道中。但是,思想方法正確的人並不會把他所看到的或是所聽到的全部接受下來。

二、如何擁有正確的思想方法

在法律領域,我們都知道有一種法律被稱之為“證據法”,製訂這項法律的目的就是取得事實。

任何法官都可以把案子處理得對一切有關係的人同樣公平,隻要他能根據事實來作判決。但他也可能冤枉了無辜的人,隻要他故意回避這項“證據法”,比如說根據道聽途說的消息來作判決或結論。

“證據法”根據它所使用的對象與環境而有所不同。

在缺乏所知道的事實時,如果你能夠假設,在你眼前的證據中,隻有那些既能增進你自己的利益,但又不會對任何人造成損害的證據,才是以事實為基礎的證據。

你隻要以這一部分的證據去判斷就不會出錯。但是目前的狀況是,有許多人錯誤地——他自己可能知道,也可能不知道——把事情的利害關係當作事實。他們願意做一件事,或是不願意做一件事,唯一的理由是能不滿足自己的利益,而未曾考慮到是否會妨礙到其他人的權益。

不管多麼令人感到遺憾,這仍然是事實。今天大多數人的想法,是以利害關係為唯一的基礎的。

在事情對他們有利時,他們表現得很“誠實”;但當事情對他們似乎不利時,他們就會不誠實,並且還會為他們的不誠實找到無數的理由。

思想方法正確的人確定了一套標準來指引自己的行動。

他隨時遵從這套標準,不管這套標準能否立即為他帶來利益,或是偶爾還會帶給他不利的情況。因為他知道,到最後,這套標準終將使他達到成功的最高峰,使他最後達到生命中的明確而主要的目標。

對此,哲學家及國際法學家格勞秀斯是這樣說的:

“人類的事物都是在一個輪子上旋轉,由於這種特殊的設計,因此沒有任何人能夠永遠保持幸福。”

你最好在心理上做個準備,使自己了解,要想成為一個思想方法正確的人,必須具備頑強堅定的性格。

思想方法正確,有時會受到某種力量的暫時懲罰。

對於這一事實,你毋須否認。

但是同樣的,由於思想方法正確將獲得的補償性報酬,整個合計來說,是如此的龐大,因此,你將會很樂意地接受這種懲罰。

在追求事實的過程中,你經常需要借鑒他人的知識與經驗。用這種途徑收集事實之後,必須很小心地檢查它所提供的證據,以及提供證據的人。

而當證據的性質影響到提供證據人的利益時,我們有理由要更加詳細地審查這些證據,因為,和他們所提出的證據有關係的證人,通常會向誘惑屈服,而對證據予以掩飾或改造,以保護這項利益。

三、惟有真理才永垂不朽

在你成為一個思想方法正確的人之前,你必須知道並諒解這一事實,即無論在什麼行業,當一個人擔任領導職務時,反對者就開始散布“謠言”、傳閑話、對他展開攻擊。

不管一個人的品行多麼好,也不管他對這個世界有多麼卓越的貢獻,都無法逃避這些人的攻擊,因為這些人喜歡破壞而不喜歡建設。

林肯總統的政敵散布謠言說他和一名黑人女人同居。

美國第一任總統華盛頓的政敵也散布了類似的謠言。

由於林肯和華盛頓都是南方人,因此製造這些謠言的人也就認為,這是他們所能想像出來的最合適且最有殺傷力的謠言。

當威爾遜總統從巴黎回到美國時,他帶回了終止戰爭及解決國際糾紛的最有效的計劃。

但是除了思想方法正確的人,大部分人受到“道聽途說”報道的影響,全都認為他是尼祿(暴君)與猶大(出賣朋友的人)的綜合體。

造謠者殺害了威爾遜——用惡毒的謠言。

他們對待林肯也一樣,而且行徑更可怕——鼓動一名狂熱分子以一顆子彈提早結束了林肯的生命。

要知道,世界文明的曆史上,有關政治家的各種各樣的謠言是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