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銷售商品收入?(1 / 1)

上節我們介紹了收入的概念、分類以及部分收入的核算。本節我們將主要介紹銷售商品收入的核算。

首先,我們依然從概念來看。銷售收入是指企業在一定時期內產品銷售的貨幣收入總額,它是銷售商品產品、自製半成本品或提供勞務等而收到的貨款、勞務價款或取得索取價款憑證確認的收入。銷售收入按比重和業務的主次及經常性情況,一般可分為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

其次,我們來看銷售收入如何用公式表示: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數量×產品單價。

接下來,我們從兩個方麵來認識銷售商品收入:

第一,銷售商品收入的計量

企業應當按照從購貨方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但已收或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不公允的除外。

合同或協議價款的收取采用遞延方式,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應當按照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應收的合同或協議價款與其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應當在合同或協議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計入當期損益。

第二,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商業折扣和銷售折讓的會計處理

1.現金折扣,是債權人為鼓勵債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付款而向債務人提供的債務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現金折扣的,應當按照扣除現金折扣前的金額確定銷售商品收入金額。現金折扣在實際發生時計入財務費用。

2.商業折扣,是指企業為促進商品銷售而在商品標價上給予的價格扣除。企業銷售商品涉及商業折扣的,應當按扣除商業折扣後金額確定銷售收入金額。

3.銷售折讓,是指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予的減讓。發生在收入確認之後的銷售折讓應直接衝減發生當期的銷售收入,一般會計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應收賬款或銀行存款

注: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當按照有關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