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2月23日(1 / 1)

今天是周二,是我們科“法定”的談判日。所有的糾紛都留在不開刀的這一天解決。那個家屬,看起來很老實,話不多,但就是咬死四個字:“我不接受。”然後就是壓抑地抽泣。我們對她真是一籌莫展。我也很同情她,壯年喪夫,兩個孩子嗷嗷

待哺,但我們不知道怎樣才能讓她接受這個現實。她說:“我不接受。”她不接受的是“意外”這兩個字。其實,所有的病患都不能接受意外這兩個字。他們分不清楚意外與事故的關係。人可以病死,那不是我們的責任,但人不能死在手術台上,因為那是我們弄死的。我有時候真想憤懣地大喊一句:我與你家先生前世無冤,今生無仇,我為什麼要害死你的丈夫!我那天和一個外行朋友爭論這個事情,他居然是同樣的反應:

“是我,我也不能接受。”

“一個人來的時候好好的,也就眼睛視力有點模糊。那麼年輕力壯的漢子,沒兩天就死在手術台上了。你讓人家家屬怎麼接受?”

我不得不跟他說,我是人,不是神。我永遠不可能跑在死神前麵。以前古話就有:閻王爺要你十點走,你就活不過十點零一分。如果世界上所有的病醫生都能看好,那麼你到現在都能看見柏拉圖和梁山伯在你眼前晃悠,你覺得地球能承載這麼多的生命嗎?

他說,什麼是意外?意外就是純粹找不到債主,隻能自認倒黴的事兒。比方說我走路上突然被天上掉下的冰雹砸死了。這就叫意外。

“我出門如果被車撞了,對我叫意外,對車主,那叫事故,他得賠錢。我被樓上的玻璃砸了,玻璃的主人得賠錢。我被電線打了,電力公司得賠錢。我在醫院看病,錢付了,我就是你們的上帝,你們的米飯班主,你收了我的一大筆票子,到最後跟我說,意外了,沒了。憑什麼我人財兩空啊?”

我是醫生,我不是奢侈消費店的職業經理。他眼裏,我其實與那些提供跪式馬殺雞的女子沒有任何不同。他到醫院是來消費的,我於是要提供與他消費等值的服務,我隻能成功不能失敗。

可笑。

他一本正經地答我:“一點不可笑。你花二十萬買輛車,還沒出廠,人家就跟你說,你的車動不了了。你要求退款,還不允許,到底誰可笑?你去商場買件衣服,錢付了,被告知無貨,不退款,你答應嗎?”

我不答應。

“你都不答應,更何況人家那是人命呢?看病不是個小花費,到你那裏去看病的人,不少都是砸鍋賣鐵的,如果到最後人財兩空,人家會怨你們為什麼不早說,要是早說會死掉,那錢索性就不花了。”

他這一番話讓我明白,原來,所有人都認為到醫院是去消費,消費就要買到等值產品,而我們無法提供,至少無法保證百分百貨物對版。

我要擺正自己的地位,我並不如自己想像的那樣高尚,視拯救生命為己任。我首先要將身段放低再放低,放到與賓館服務員和足底按摩師一個水平。

我太高估自己。

如果,看病不再是消費,不再是家庭負擔,會不會大家就比較容易接受“意外”二字呢?

拿錢買命。這是普通人眼裏的交易。

18樓有個億萬富翁,正值壯年,癌症晚期,跟主任說,我捐你們醫院十億元,你負責治好我的病。

主任笑著跟他說:“你對我的職業理解錯了。你不給我一分錢,我的責任也是把你治好。如果錢能買命,你覺得洛克菲勒王永慶會死嗎?還有六個月,你現在要做的最主要的事情,不是治病,而是安排十億怎麼分配,千萬別落得像王永慶那樣的結局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