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新罕布什爾州的馬歇爾法官,對誤蹈法網的青少年,有一套“以教代刑”的方法:如果青少年初次開車超速或在商店行竊,他就罰他們念一本名著,並寫出心得報告,以代替坐牢。

這個辦法實施以來,有一名十七歲少年超速行車被送法辦,法官指定他閱讀一本名著,該少年說:“我花了三周讀完,思考我的舉止,以後絕不再犯錯。”

另有一名十六歲女孩,在商店偷了一副耳環,法官指定她必須讀一本古典的善惡對抗,後來法官表示:“從此以後,這名女孩,再也沒有惹是生非。”

顯然這“以教代刑”的辦法實施以來,已頗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