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一個人的言行有了過失或不當時,我們給予良言忠告或直言規勸,使之改正錯誤,即為“諫”。其實,諫的類型和方式,並非如此單一。古人為了勇於規勸對方,除了直言不諱者以言語勸諫外,也有以藝術形式委婉地進行勸說者。如北宋名相寇準的侍妾茜桃,為了規勸寇公體察民情,戒奢尚儉,以“詩諫”的方式,寫下了《呈寇公》諫詩兩首。又如清初畫家蔣伊,以繪畫代書,言事喻理為民請命,收集了民間疾苦和酷吏穢聞,創作了12幅畫,於康熙十八年,鬥膽向康熙進獻,是為“畫諫”。

中國向來自稱是“禮儀之邦”,由於長期的文化積澱,交際言詞崇尚委婉、曲折,而諫詞則要求含蓄。時至今日,官民關係已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講究進諫的方式和藝術,以求得規勸的最大效果,看來還是有必要的。因此,“如何規勸”?有四點意見:

第一,講話要含蓄,切忌太露

當我們責備一個人時,用詞要含蓄,最忌諱的就是太露骨、太過銳利,傷害了對方的尊嚴,這樣不但不能被人接受,反而心生反感。所以,責人之過要讓對方堪受,要給對方留有餘地,讓他能夠接受;能夠令人歡喜接受,這是規勸的先決要件。

第二,態度要委婉,切忌太直

當我們規勸他人的時候,態度不要太嚴峻、太粗魯,有時候責備一個人,反而要對他更加有禮貌、親切、委婉,不可以太過直接。如果你直言不諱傷害了他,讓他不肯接受你的意見,那就失去了勸諫的初心。

第三,處事要圓融,切忌太真

做人處事最要緊的就是圓融,切忌太真,有時候做人太過方正,難免得理不饒人。因此,方和正固然很好,但是圓融更重要,因為凡事圓融一點,讓人家在你的包容裏,感覺到如沐春風般,對方便能體會你的圓融,接受你的善意。

第四,做人要寬厚,切忌太苛

做人處事的妙訣就是要厚道,最怕的就是太苛刻。小小的事情不要太計較,隻要大事不糊塗,小事不必太介意。甚至在利益上,也要讓人家多分一點,多得一點利益;假如你比他優秀,更應該多包容他、愛護他,不可太過嚴苛,讓別人感受到你的寬厚,自然歡喜和你在一起。

古德雲:“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語言是傳達感情的工具,但若運用不當,則成為傷人的利器;更何況給予他人規勸的話,又是最敏感的語言,我們說話能不謹慎嗎?因此,會說話的人,首先考慮的是,一句話說出來,是否傳達了自己的意思,對方能否歡喜接受,所以規勸也要有規勸的藝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