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淫六事(1 / 1)

佛教是個十分重視綱常倫理的宗教,在家信徒過著正常的男女婚姻生活,是被允許的,甚至即使離婚、再婚,也被視為正當的行為。但如果是夫妻以外的“邪淫”,就是犯戒了。

所謂“邪淫”,是指合法夫妻以外,男女之間不當的行為,是為國家法律及社會道德所不認同的非法行為,佛教即稱為“邪淫”。

男女之間有哪些行為是屬於邪淫呢?

一、暴力奸淫是邪淫:兩性之間,最嚴重的犯行,應屬暴力奸淫了。沒有獲得對方同意,強迫行暴,或用不正當的手段、藥物迷昏,或是乘危強力遂其淫行。總之,侵犯別人的身體、貞操、名譽,都是犯了邪淫的重罪。

二、妨礙風化是邪淫:從事色情交易,例如娼妓、色情表演等,凡是涉及破壞社會善良風俗者,都屬妨礙風化的行為。此外,一些心理變態的人,在公眾場合做出猥褻行為,或是當眾暴露,也是有礙風化。總之,私自開設妓院,或是明目張膽地性騷擾,尤其是對年幼的童男童女強行猥褻,都是妨礙風化,也是邪淫的行為。

三、非婚男女是邪淫:成年男女,經過公開的結婚儀式,並經合法登記,這是社會所認可的正常夫妻關係。除此之外,凡是有夫之婦、有婦之夫,與他人發生婚外情,即使雙方你情我願,也算邪淫。世間多少的糾紛、煩惱、痛苦,甚至名聲掃地,都是因為發生婚外情的不正行為所造成,因為是不正的非法行為,所以稱為邪淫。

四、非時非地是邪淫:即使經過合法結婚的夫妻之正常關係,所謂“行房”、“房事”,也是應在臥房之內行之才正常;如果不是在適合的時間,不是在正當的地方所做的苟合行為,也稱為邪淫。現在的男女,經常相約在校園、公園、電影院、咖啡廳,或是暴露的風景區,如海邊、沙灘等,都是非時非地的行為。

五、同性戀情是邪淫:同性戀的問題,近年來才漸漸引起社會重視,其實自有人類以來,凡是男女分別聚集的地方,就有同性戀情,尤其現在的軍營、女校,都有同性戀的問題。雖然現在有些國家已經認可同性戀為合法行為,隻能說世間諸事,難論是非。不過即使如此,同性戀也要舉行婚禮,才能為法律所認同,否則也是不當的行為。

六、花言巧語是邪淫:佛教製定邪淫戒,主要是教我們要懂得尊重別人,即使兩情相悅,也要經過正當交往,取得合法的保障。不能用花言巧語欺騙對方,或用金錢、勢力予以威脅、利誘,令對方無法反抗。甚至有人合謀設計“仙人跳”詐財,乃至拐騙少女從事色情行業等,都應視為邪淫的行為。凡是邪淫之行,都為國家法律所不容,所有的倫理道德、宗教戒規,都視之為不該有的行為。

佛教非常重視社會風氣的淨化、家庭倫理的維護,尤其現在社會開放,男女之間每日都要相互往來,假如不確定名份,不能正常規範,大家任意發展,所謂“人欲橫流”,則家不成家,國不成國,危害大矣。再說,邪淫固是自己不當的行為,也讓親族,兒女臉上沒有光彩,所以為了家庭和諧,為了社會健全,不能不注重邪淫戒的持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