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來幹什麼?
隨著心中陣陣疑問,黃振站起身,朝那邊望去,這才看清楚,原來這些人並不是警察。
而是城管!
難不成,搞個同學聚會,還替城管管轄?
一個滿臉橫肉的胖城管,虎視眈眈地望了幾眼,用盡洪荒之力吆喝了一聲:誰是組織者,誰是組織者?
對於城管們的介入,眾人都很疑惑。同學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把目光定位在黃振身上。
黃振站起身,走了過來,站到城管們麵前,說了句:我是。
胖城管上下打量了幾眼黃振,皺了一下眉頭:喝的挺嗨啊你們,交二百塊錢。
二百塊錢?黃振頓時愣了一下:什麼意思?
胖城管解釋說道:管理費。
我靠!黃振管理是有些哭笑不得:不會吧?聚個會還要交管理費?城管大人,您想錢想瘋了吧?
或許是由於喝了酒的緣故,對於城管這亂收費的行為,黃振表現的極為義憤。
胖城管橫眉怒目地提高了音量:衛生管理費!你們在飯店門口燃放了煙花爆竹,按照規定,我們要收取一定的衛生管理費。希望你配合。
黃振一臉無辜:我們沒放鞭炮!
‘你再敢說一句你沒放!’胖城管一臉威懾地道。
黃振強調道:沒放就是沒放。
這時候王仁奎也湊了過來,主動對胖城管說道:城管同誌,我是實驗中學副校長,我證明,我們這次聚會,沒有燃放危險品。
胖城管一揮手:我管你是什麼校長主任的,放鞭炮就要交管理費。為了這二百塊錢,我沒時間跟你在這兒耗,抓緊交錢!
黃振繼續強調:真沒放鞭炮。
胖城管拉了一下黃振的胳膊:來來來,你跟我來看一下!
在幾個城管的‘護送’下,黃振被迫跟隨他們走出了大廳,幾個同學見狀,也紛紛跟了出來。
酒店門口,拱門字幅旁邊,果真有燃放鞭炮的痕跡。
胖城管指著一字的鞭炮碎屑,責問道:看到了沒有,難道這些碎鞭炮是從地底下冒出來的?還不承認!
黃振反問道:在這家酒店吃飯的,不隻我們這一撥人。你憑什麼就一口咬定鞭炮是我們放的?
胖城管仰了仰頭,指了指圓形拱門上同學聚會的字樣:這拱門難道不是你們紮的?
黃振道:這個,是我們紮的。但鞭炮,的確不是我們放的。
胖城管強調道:紮拱門也要收費。一百五十元打掃垃圾的費用,另五十元,是設施占道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國務院《城市道路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省城鄉建設委員會、省財政廳、省物價局《關於製定城市道路占用費管理辦法的通知》第二條的有關規定收取,所交費用全部上繳財政。如果你不配合交納款項,我們將對你實行強行措施。
黃振冷哼了一聲:占道?占哪個道了?酒店門口,離公路還遠著呢,影響交通了?還是影響什麼了?
胖城管有些怒不可遏:你這就是占道!燃放鞭炮的垃圾,要不要環衛工打掃?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
黃振將了胖城管一軍:打掃這麼一點垃圾,要一百五十塊錢?更何況,這鞭炮的確不是我們燃放的。如果你不信,可以去酒店查監控錄相。拱門是我們紮的,這一點不假,但是它並沒有占道,沒有影響交通。所以,你們沒有權利對我們進行罰款!
一聽這番話,幾個城管相繼圍了過來,將黃振圍在中央,個個虎視眈眈。
本來挺高興的一場聚會,卻被這幾名城管都攪和了。盡管二百塊錢不算什麼天價,但是也不能交的這麼不明不白吧?
但天底下誰不知道中國城管的威嚴,連公安局大院都敢拆,更何況是對付平頭百姓了。胖城管伸手推搡了黃振一把,發出最後通碟:你交不交?
黃振一揚頭:不交。
胖城管又伸手推了一把,罵道:你他媽的想找事兒是不是?
黃振一挺胸:要找事兒的是你們!
其他幾個城管也一起謾罵了起來,那跟下來的幾名同學,見此情景,頓時跟城管們形成對峙狀態,還有一名女生,幹脆跑上去搬救兵去了。
門口的一些客人和過路者,見此情景,紛紛駐足觀望。有幾個人掏出手機來錄相。
胖城管發現有人在拍照,頓時罵道:拍什麼拍,拍什麼拍……關了!
另外一名城管幹脆疾步走過去,試圖要搶奪一名女士手中的手機。那女士據理力爭:土匪呀你們是?憑什麼搶我手機?
一時間,僵持不下。
黃振狠狠地警示了一句:你們這是在暴力執法!
胖城管冷笑了一聲:對待你們這種刁民,不暴力不行。你要是乖乖配合,也犯不著我們采取強製手段。為了二百塊錢,值嗎?我警告你,就算是你小子今天挨了揍,二百塊錢也照樣得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