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2段(3 / 3)

曹中興也不太願意,甚至說出萬水仙就算犯了遺棄罪,也過了追溯期的話。還提出如果萬水仙向法院要求舒展贍養她,舒展就必須每月支付高額贍養費。⊙本⊙作⊙品⊙由⊙思⊙兔⊙在⊙線⊙閱⊙讀⊙網⊙友⊙整⊙理⊙上⊙傳⊙

偏偏華夏法律在這方麵比較惡心,沒有父母對兒女犯罪就能抵消兒女贍養義務的可能,都是各算各的。不管父母是遺棄還是虐待子女,一旦子女成年,父母有要求,他們就必須贍養父母,而贍養費多少還跟子女的實際收入掛鉤,收入越多需要承擔的贍養費就越多,相當坑。

而這個法律條款也造成了很多人渣父母,生下來就不管事,甚至肆意虐待兒女。老了以後跑去跟兒女鬧騰,要求兒女履行贍養義務,還要過得好。

舒展對這個所謂的生母已經不想再忍耐下去,剛才還說隻要給了藥劑就不會再找他,現在讓她把這份口頭承諾紙麵化,她就不願意了。典型的說一套做一套,一涉及實際利益,他這個生母就把所有偽裝還有母子情都丟了。

雖然這是他預料到的發展,但真的發生,還是讓他想弄點藥劑撒一撒。

索性,舒展就把話挑明了,說簽字就有藥劑拿,不簽就隻有贍養費,沒有藥劑。他有錢,不在乎一次性地付出一筆終生贍養費來斷絕關係。而他也能請最好的律師幫他打這場贍養官司,寧可把錢都付給律師,也會把贍養費壓製到法律允許的最低額。

同樣他也不怕萬水仙在新聞網絡上給他找事、壞他名聲,因為他就不是要靠名聲吃飯的職業,況且真鬧起來,還不知道誰丟人誰倒黴。

舒展還給這對夫妻算了一筆賬,根據華夏法律,萬水仙隻有在真的已經沒有任何經濟來源的情況下,他才有必要去支付她的贍養費。雖然從現在的一般案列看,隻要父母控告,不管父母是否有經濟來源都會判決讓子女承擔贍養費,但這筆贍養費還要與萬水仙的所有子女平攤。而不管怎麼計算,舒展個人支出的贍養費絕不會超過每月三千塊。

曹萬兩人的目的當然不是為了這一點點贍養費,他們何嚐不明白真打官司,反而對舒展有利。

隻是他們以為科學家嘛,都是書呆子居多,而舒展名氣這麼大,肯定很愛惜羽毛,隻要他們哭一哭再嚇一嚇,舒展圖省事,九成會給他們藥劑,說不定以後還能保持聯係。

誰想到舒國寶竟然是這樣精明且善於算計的國寶,竟然連一次性付清贍養費結束贍養關係的法律文書都帶來了。

萬水仙一看丈夫扮黑臉惹怒了舒展,立刻就轉了口風,抹著眼淚哭泣說願意簽字,說她猶豫隻是舍不得以後再也不能和舒展見麵。然後又不斷說自己當初太年輕不懂事做錯了,如今後悔都來不及,想要彌補也無從彌補起。

舒展任她哭,硬是等到萬水仙簽完字且按了手印,這才把恢複容貌的複容藥劑和治療癌症的基因修複藥劑給了萬水仙。

舒展走後,曹萬夫妻倆就像是突然醒過神來一般,互相看了看。

萬水仙一把抓起桌上的法律文書,這是舒展留下的另一份。

“就這麼斷了、算了?”萬水仙很不甘願。

曹中興歎氣,“不算又能怎麼樣?文書上都寫明了,他已經一次性支付贍養費兩千萬元,以後再不用承擔你任何贍養義務。你還簽字按了手印,想反悔都反悔不起來。兩千萬,拿到哪裏,舒展都占著理。”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