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這才是食文化 ——“食不厭精,膾不厭細”章句甄讀(2 / 3)

因為是在解放後,反對封建迷信的大背景下,所以我記得的家裏做羹飯儀式很簡單。一桌子的菜擺好了,桌子北邊朝南並排放兩張靠背椅,前麵擺兩碗米飯,放兩雙筷子。圍桌子原來擺著的椅子、凳子,還是照樣放著,但一等米飯擺好,香點起來,那些椅子、凳子就不能去碰了。點香以後,從阿爺開始,就依次禮拜磕頭,然後就耐心等待香燃完,可以上桌吃飯。並沒有念念有詞的祝禱等,但豐盛的飯菜已足夠了。

這樣簡單的禮義,卻是阿爺、阿娘的價值所係。每每做完羹飯,阿爺就要感歎,我們死了以後,誰做羹飯給我們吃。在他們的觀念裏,生兒育女,傳宗接代,最主要的是死後有人給他們上墳,做羹飯給他們吃。寫到這裏,我不禁悲從中來,淚眼閃爍。但他們的願望盡管沒有能實現,他們活著的時候還是有希望的。我們今天的物質生活要比他們好得多,但我們的價值迷茫或絕望,則可能要遠甚於他們。而他們價值所係的食禮,還得感謝孔子當年的大力倡導。

當然,如果禮不是深深植根於民族性之中,深深植根於中華民族的文化傳統之中,不要說孔子隻是一個失位的貴族,一個無權無勢的民間教師,就是貴為一方諸侯、權臣,乃至天子,他也無法創立傳之千秋的禮俗。孔子的偉大,就在他發現了禮的民族性基礎,看到了禮這種文化形式對民族凝聚、繁衍、發展的巨大功效,從理論與實踐兩方麵竭盡全力地推行。而中華民族曆經數千年文化命脈不斷,成為當今世界上唯一留存的古民族,也為整個人類的延續、發展提供了無可替代的寶貴經驗。

孔子的這段話中,包含著非常豐富的信息與非常深刻的哲理,我們至少可以從中讀到:

中華民族很早就進入農耕社會,因此形成了與遊牧民族有很大不同的民族性。農耕民族世世代代在同一塊土地上繁衍生息,故而家庭、家族的觀念很強,喜歡安定而不喜歡流動,以離鄉背井、流離失所為苦。在此基礎上形成的文化,是重傳統的文化,重傳統的文化,就是以家庭、家族的繁衍昌盛為價值的基點。

我們所說的價值,是社會價值,也就是一個社會人的價值。一個自然人無所謂“價值”,一個自然人的行為,隻有引來作為某種社會行為的範式,或被納入某種社會行為的範式,才有價值。如伯夷、叔齊恥食周粟(不接受周王室的俸祿),逃到首陽山中,結果餓死;這種行為,隻有後來被引來作為因堅持原則而不惜犧牲生命的範例,才產生了價值。換言之,當初伯夷、叔齊不是為了追求這價值而選擇這麼做的,不是要以他們的生命為代價,來抗議周武王伐紂。他們隻是對周武王的失望,認為這樣的君主不可合作,才棄周武王而去,就像他們當初聽說西昌伯(後來追封的周文王)有德,就跑去投奔。但後人以他們為榜樣,選擇不惜用生命為代價來抗議不義勢力,或堅持某種原則,這就有明確的價值追求了;或者後人認為某人的行為像伯夷、叔齊,某人的行為就有了價值定位了。伯夷、叔齊成了“義士”“隱士”這種價值的符號、標誌。像不食“嗟來之食”,就更能說明問題了。那個受施者,他就是受不了別人施舍時那種不禮貌的態度,才拒絕施舍,寧可餓死。他為什麼對施舍者的不禮貌言行這麼敏感,完全可能有其個人原因,本來也無可無不可,也無所謂價值。但被引用作為尊嚴高於生命的典型例子,這種行為成為某種文化符號,它就是價值的標誌了。《呂氏春秋》中討論這個例子,有說,既然施舍者已經表示道歉,而受施者還是不肯吃,這就不免要麵子有些過頭了。其實,行為主體堅持的是什麼原則,已經不重要了,就像伯夷、叔齊堅持反對周武王伐紂的原則是否正確,已經不重要了,因為這行為本身已經被抽象為一種文化符號、一種價值標誌了。從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價值就是被承認。一個自然人的某種行為,譬如手藝好、字寫得好、歌唱得好、舞跳得好,隻有得到其他自然人的認同、推崇,才具有價值。行為本身並不具有價值,隻具有可能被承認的某些因素。這些因素被承認了就構成價值的要素,但也可能不被承認。被承認還要看被多少人承認,被承認多少時間,被什麼人承認,主要看是否被擁有話語權的人承認。

農耕民族因為是重傳統的,所以最看重曆史價值,就是被承認的時間長度。孔子說:“不義而富且貴,於我如浮雲。”為什麼“富”“貴”這樣的被當時人承認的有價值的標誌,在孔子看來隻是像浮雲一樣隻是飄忽不定、過眼便逝的現象呢?因為“不義”,不義就不可能長久。沒有長久的價值,就是無價值。

怎麼強調曆史價值呢?主要是兩個手段:

一是“史”。中國古代的君主、貴族最看重史書記載。因為文天祥的《正氣歌》裏有言:“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所以“太史簡”和“董狐筆”的典故很著名了。但因為這兩件事很典型,也因為我們今天對這兩件事的理解可能還存在偏差,這種認識偏差,可能影響到我們正確理解孔子的思想,所以,這裏再介紹一下。

趙盾是晉國的大夫,公元前621年,晉襄公死時,他是晉國的宰相。當時,晉國和秦國頻頻交戰,形勢緊張,而襄公的太子夷皋年紀尚幼,所以,晉國的國人提出要立年長的公子為君。趙盾提出立襄公的異母兄弟、寄居在秦國的公子雍為國君,大夫賈季提出迎寄居在陳國的襄公異母兄弟公子樂來做國君。趙盾派人去秦國迎公子雍,賈季也派人去陳國迎公子樂。趙盾派人在路上把公子樂殺了。而賈季為報私仇,指使續簡伯殺了陽處父,趙盾就殺了續簡伯。賈季為避禍,出奔狄國,趙盾派人把他的家屬送去,這樣,就平息了奪位之爭。但太子夷皋的母親穆嬴不幹了,白天抱著太子在朝堂上哭哭啼啼,說:“先君有什麼罪?他定的繼承人有什麼罪?舍棄法定的繼承人不立,反而到外邦去求新君,將怎麼處置太子啊!”出朝堂,又抱著太子來到趙府,對著趙盾磕頭,說:“先君親自把太子托給您,說:‘這小子有出息,是我接受你的恩賜;這小子沒出息,我可隻怨你啊!’現在,先君雖然過世了,他的話還在耳邊,而要舍棄太子,這是什麼道理?”趙盾和各位大夫都顧忌穆嬴,也害怕國人支持穆嬴,來武力逼迫而擁立夷皋,就推翻迎立公子雍的決議,立夷皋為君,這就是晉靈公。那邊秦國已經派兵送公子雍來就君位了,趙盾又帶兵跟秦國軍隊打了一仗,幸好是勝了。晉靈公的君位也坐穩了。按說趙盾是擁立晉靈公的大功臣。

但那個晉靈公年長以後,卻是個昏君加暴君。他以裝飾宮牆的名義,加征賦稅;又站在高台上用彈弓射人,看人們躲避彈丸以取樂。趙盾和隨會等大夫一再進諫,晉靈公都是口頭答應,其實不改。到公元前607年,晉靈公又因為熊掌沒有蒸熟,把一個家臣殺了。他讓一些宮女把屍體裹在草包裏,拉到宮門外去丟棄,經過朝堂,正讓趙盾、隨會看見從草包裏露出來的手。問明了情由,趙盾要進宮去進諫,隨會說:“如果您進諫了不聽,就沒有人可以繼續進諫了。還是讓我先進諫,不行,您再繼續來。”隨會進宮三次,晉靈公都先躲避不見,實在躲不過,就對隨會說:“我知道錯在哪裏了,會改正的。”隨會叩頭說:“人誰無過?過而能改,善莫大焉。”但晉靈公還是怙惡不悛,趙盾就言辭激烈地進諫。晉靈公把趙盾視為眼中釘,就派武士鉏麑去刺殺趙盾。淩晨,鉏麑到趙府去,內室的門開著,望進去,趙盾已經穿好官服,準備上朝,因為時間還早,他就坐著打瞌睡。鉏麑悄悄退出來,感歎說:“不忘恭敬,是民眾的主心骨,殺害民眾的主心骨,是不忠;背棄君主的命令,是不信。人如果不忠、不信有一樣,還不如去死。”於是,他就頭撞槐樹而死。

晉靈公還不肯罷休,到這年秋天九月,晉靈公又請趙盾飲酒,埋伏了甲士準備對他下手。趙盾的侍衛提彌明發現了這個陰謀,就登上廳堂,對趙盾說:“臣子陪侍君主用宴,酒過三爵,不合禮儀。”扶著趙盾就走。晉靈公情急之中放出凶猛的獒犬來,提彌明和獒犬搏鬥,把它殺了。埋伏的甲士也衝了出來,趙盾邊鬥邊出,提彌明為了掩護他,被甲士殺死了。在危急當口。甲士隊伍中有一人倒戈來護衛趙盾,保護趙盾脫離了險境。趙盾問他,為什麼要這樣做?他回答說:“我就是當年桑樹蔭下快餓死的人。”趙盾想起來了,當年他圍獵首山,在桑樹蔭下休息,看到一個人躺在地上奄奄一息,問他生什麼病,那人回答說:“我三天沒吃飯了。”趙盾馬上叫人給他飯吃。他狼吞虎咽地吃了一半,把另一半飯食留存起來。問他為什麼這麼做,那人回答說:“我出門求職已經三年了,不知道母親是否還活著。快到家了,我把這些飯食留給母親吃。”趙盾聞言很感動,讓他把這些飯菜吃完,另外,給他一簞飯和肉,裝在皮囊裏給他。想不到那人後來成為晉靈公的甲士,現在救了他的命。趙盾問他的姓名,他不肯說,就此告辭。趙盾因此出奔他國,到邊境,聽到堂侄趙穿攻打桃園,把晉靈公殺了。他就趕了回來,派趙穿到周王室去迎公子黑臀回來即君位,這就是晉成公。但晉國太史已經把這件事記錄在史冊上:“趙盾弑其君。”並在朝堂上公諸於眾。趙盾說:“這不對,我沒有殺國君。”太史說:“你作為大權在握的正卿,說逃亡沒有出國境,回來不討伐殺死國君的叛賊,不是你指使的,又是誰呢?”趙盾歎息說:“《詩經》上說:‘我之懷矣,自詒伊戚(因為我的懷戀,所以給自己帶來憂傷)’,這就是說的我呀。”

因為晉靈公之死實在是罪有應得,殺死晉靈公,不管是否趙盾指使,都是為民除害。所以,《左傳》記載孔子對這件事的評價說:“董狐,古之良史也,書法不隱。趙宣子,古之良大夫也,為法受惡。惜也,越竟(境)乃免。”董狐,古代的好史官,按照原則來記錄史實,不有所隱諱。趙盾,古代是好大夫,為了維護原則而承受惡名。可惜啊,他如果越過了邊境,這弑君的惡名就可以免了。這充分表達了孔子對趙盾的正義行動的同情與肯定。但董狐秉筆直書,開創了中國史書記載的嚴肅性、客觀性的傳統,是值得高度肯定的。其實,同時值得肯定的還有趙盾“為法受惡”的精神,這也許更加難能可貴。

崔杼弑齊莊公的情況就不同了。

崔杼和趙盾一樣,在立新君時起到了決定性作用。所不同的是,立晉靈公非趙盾本意,而立齊莊公則是崔杼一手操辦。齊靈公本來立了太子光,但後來寵愛從宋國娶來的妾戎子,就答應戎子以過繼給她的公子牙為太子。公子牙的親生母親仲子倒是竭力反對,認為這將種下禍根,齊靈公不聽,說:“這我說了算。”就把太子光廢了流放到齊國的東部邊境去,另立公子牙為太子,還為公子牙請了大夫高厚為太傅、夙沙衛為少傅來保駕。崔杼看到輔助新立的太子沒他的份,就在齊靈公生病的時候,悄悄把太子光請回來,等齊靈公病重,就立太子光為君。太子光一掌權,就把戎子殺了,把屍體拋在朝堂上示眾。這個亮相,就充分暴露了他的暴君的本性。《左傳》說:“光殺戎子,屍諸朝,非禮也。婦人無刑。雖有刑,不在朝市。”按照禮法,對女人不處以黥(刺麵)刖(截腿)等肉刑,即使處以死刑,也不把屍體在朝堂或市口示眾,所以《左傳》說太子光這樣做“非禮也”。太子光和崔杼這樣做,就是要用暴力來壓服大臣們,表明他們都是拜“力”(權力與暴力)主義者。到夏天五月壬辰日的晚上,齊靈公死了,《左傳》特別寫明齊靈公是死在“五月壬辰晦”,這個“晦”是否在暗示齊靈公的死因曖昧不明呢?以一字含褒貶的“春秋筆法”來看,這完全是可能的。齊靈公一死,太子光立即正式即位,這就是齊莊公。齊莊公即位後的第一件事,就是派人把公子牙拘押起來,同時派人去抓公子牙的少傅夙沙衛,因為夙沙衛在換太子這件事上起到了積極作用,夙沙衛聽到風聲就跑到高唐據城叛變。八月,崔杼又把擔任公子牙太傅的大夫高厚殺了,把他的家產妻妾全部擄來。所以,齊莊公的即位,完全是場政變,充滿了血腥味。雖然這是由齊靈公廢長立幼、廢嫡立庶造成的,齊靈公有很大責任,他就是死於非命,也可說咎由自取;但戎子即使有過,也罪不至死,高厚、夙沙衛、公子牙更沒有什麼罪,但他們或被殺、或逼反、或被拘,齊莊公和崔杼做得太過分了。他們以使用暴力一時得意,也因為染上了暴力癮而死無葬身之地。

到六年之後,暴力癮發作,崔杼把齊莊公殺了。兩年後,他中了慶封的計,結果禍起蕭牆,家破人亡,他也自縊身亡,死後還被戮屍。

事情的起因在一個女人。齊國棠邑大夫棠公的妻子棠薑非常漂亮,棠公死了以後,崔杼去吊唁,一眼就看上了,要娶她為妾。崔杼的家臣東郭偃是棠薑的弟弟,他就讓東郭偃去說。東郭偃說:“男女不能同姓結婚,您是齊丁公的後代,我是齊桓公的後代,都姓薑,不可以通婚的。”崔杼因此占了一卦,是困卦變大過卦,此卦很凶,但掌卜筮的史官都說“好”,這也是崔杼暴力壓服的結果。崔杼拿這個占卦結果去給大夫陳文子看。陳文子又名田文子,就是後來取代薑氏做齊國國君的田和子的祖先。陳文子老實告訴崔杼,這個卦顯示,娶妻是有大禍的。崔杼說:“她是寡婦,有禍也應在她的死去的丈夫身上了。”就把棠薑娶了過來。齊莊公本來和棠薑私通,聽到崔杼娶了棠薑,就氣急敗壞找到崔杼家來,還當場拿起崔杼的發冠賜給他人。身旁的侍者對他說:“這樣做是不可以的。”齊莊公說:“他不是崔杼,就不能戴發冠嗎?”齊莊公發了一通威,崔杼深感羞辱。因為齊莊公當時乘機會討伐晉國,崔杼忿忿地說:“晉國一定會報複的。”就產生了殺了齊莊公,取悅晉國的念頭,但找不到下手的機會。這時,齊莊公因故鞭打他身邊的侍從賈舉,過後又親近他,崔杼就收買賈舉,在齊莊公身邊做間諜。

這年五月,莒國君因為兩年前與齊國的交戰,到齊國來朝見,表示講和的誠意。齊莊公在北郭請宴招待莒國君,崔杼托病不參加。第二天,齊莊公就到崔杼家去問病。看到棠薑,就跟著她來到內室。棠薑進入內室,關上門,與崔杼悄悄地從側門溜走。齊莊公還以為棠薑在室內,就拊著門旁庭柱唱歌,向舊情人傾吐衷腸。賈舉把其他侍從攔在內院門外,自己到院內,關上了門。時機成熟,埋伏的甲兵衝了出來。齊莊公一看情況不妙,就逃到高台上,請求放了他,不答應;請求訂立盟約,也不答應;請求讓他到太廟裏自殺,還是不答應。士兵們都說:“您的大臣崔杼病得很重,不能來執行您的命令。崔府與君主的宮室很近,我們隻知道執行崔大夫的命令,夜裏懲辦幹淫蕩勾當的人,沒有別的命令。”齊莊公想翻越圍牆逃出去,被一箭射中大腿,跌落在地,士兵圍上來把他殺了。崔杼大開殺戒。把齊莊公的侍從,包括賈舉在內,以及他的寵信之臣,統統殺光。

齊國大夫晏嬰聽到這消息,就跑到崔杼家去,站在大門外,要求進去。守門人問:“你要為國君去死嗎?”晏子說:“他是我一個人的君主嗎?如果是,我就該為他而死。”“那麼,你要去流亡嗎?”“我有什麼罪嗎?如果是這樣,我就要去流亡了。”“那你要辭官歸隱嗎?”“君主死了,怎麼可以歸隱呢?做民眾的國君,難道是淩駕於民眾頭上?社稷才是主人。做國君的臣子,難道僅是為了有口飯吃?社稷才生養我們。故而,國君是為保衛社稷而死,我們就為他而死;國君是為維護社稷而流亡的,我們就隨他流亡。如果是為自己的原因而死而流亡,不是與他私人關係親密,得到他許多好處的人,誰會進而去承擔這份責任呢?況且,有人擁有君主的恩寵又殺了國君,我為什麼要為國君去死,為他去流亡?憑常理我為什麼要辭官歸隱呢?”晏子這段話,大義凜然,譴責了齊莊公的“君不君”,也譴責了崔杼的“臣不臣”,斬釘截鐵地宣言為君為臣都要以服務社稷來衡量行為,確定價值。《左傳》記載晏子這些話,其實比記載“崔杼弑其君”還重要。可惜在長期的君權獨裁的社會裏,這些飽含著民本思想、民主精神的話語,被重重遮蔽了。現在說起古代的民本思想,就是孟子說的:“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好像在中國古代“民主”思想是稀缺資源。實際上,在中國古代,“民主”“民本”思想不僅不稀缺,而且還是主流話語。所以,豈止是“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也更使昏君、暴君懼。故而,兩千幾百年來,維護君權獨裁的文人,一直在幹歪曲、遮蔽孔子思想的事,但孔子的優秀思想,相對那些或明或暗、有意無意的勾當,可以說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邪不勝正,曆來如此。晏子手無寸鐵,但他代表著正義,使專橫跋扈、嗜殺成性的崔杼也感到畏懼。大門打開了,晏子進入裏麵,頭枕在齊莊公屍體的傷腿上大哭一場,然後起身,按禮儀哭著頓足三下,轉身出門而去。旁邊的人都以為崔杼必定會殺了晏子,崔杼卻說:“他在民眾中有聲望,放了他,能得到民心。”

兩天後,崔杼立齊靈公的另一個兒子為君,這就是齊景公。崔杼任左丞相,慶封任右丞相。齊國的太史在史冊上寫“崔杼弑其君”,崔杼立刻把他殺了。太史的弟弟也是史官,接著這樣寫,崔杼還是把他殺了。他的弟弟還是史官,照樣這樣寫,這回,崔杼害怕了,也許他想到了一身正氣的晏子,就把他放了。一個在南方的史官,聽說太史的兄弟都死了,就拿著史簡趕去。路上聽到第三人已經寫上了這一條,才回家去。

崔杼可能是中國曆史上殺史官的第一人,也可能是唯一的一個人。但齊太史三兄弟前赴後繼、不怕犧牲的壯舉,使君主、亂臣從此對曆史記載有一種畏懼感,從此皇帝最忌憚兩樣東西,一是史書,一是起居實錄,這對獨裁的君權多少是一種製約。而因此,曆史在中國就起到了代替宗教的教育功能的作用。

除了“史”,就是祭祀。《老子》說:“子孫以祭祀不輟”,也就是“以祭祀子孫不輟”,“祭祀”是使“子孫不輟”、家族世世代代延綿不絕的重要手段。祭祀,是以儀式來加強家族的集體記憶,加固家族共同的價值觀。

有意思的是,“家”這個字的構成,就與祭祀密切有關。

家,“宀”下一“豕”,“宀”代表屋子,“豕”是豬,現在通常對這個字的解釋,認為這個字是會意字,即由兩個以上的字符代表的圖畫,構成一個意思。為什麼屋子裏有一頭豬代表“家”呢?通常認為豬是牲畜中比較好養,繁殖率高,投入少,產出高,所以,在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中,豬是財富的代表。有屋頂遮風避雨,又有一定的財富,構成一個家的物質條件就具備了。也有認為,“家”是與“野”相對而言的,而豬是馴化得最好的家養牲畜,習性和野豬有明顯的區別,所以“家”的最初義實際是與“野生”相對的“家養”義。

這些解說在現代人看來好像很有道理,其實,和古人造“家”字的用意有較大距離。古人的用意保留在許慎的《說文解字》中,可惜後人沒有讀懂。

《說文解字》:“家,凥也。從宀,豭省聲。”許慎是把“家”理解為形聲字,對許慎的釋文,段玉裁的注不以為然:“按此字(豭)為一大疑案。豭省聲讀為家,學者但見從豕而已,從豕之字多矣,安見其為豭省耶?何以不雲叚(假)聲,而紆回至此耶?竊為此篆本義乃豕之凥也。引申叚(假)借以為人之凥。字義之轉移多如此。牢,牛之凥也,引申為所以拘罪之牢,庸有異乎?豢豕之生子最多,故人凥聚處借用其字,久而忘其字之本義,使引申之義得冒據之,蓋自古而然。許書之作也,盡正其失,而猶未免此,且曲為之說,是千慮一失也。”段玉裁的意思,倒是和今天的一般理解大同小異,但他沒能理解許慎把“豕”解釋為“豭”的省略的道理,錯就錯在,他沒有正確理解許慎說“家,凥也”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