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那樣的情況畢竟隻是極少數,絕大多數的雇傭都會按照一月的時間為期限,任務結束,主雇分別。
“看到嗎,他已經跟‘信’取得聯係了!”
“當然,換做是我,花費這麼大代價雇傭了兩位頂級船夫,也會迫不及待開啟探秘之旅的。”
“這麼說的話,他應該是要先使用‘信’的雇傭權了?”
“不對!”有人搖頭道:“‘尋’可一直跟著他呢,倘若先使用‘信’之雇傭權,那‘尋’的時間怎麼算?”
“說得對!”眾人恍然大悟。
薑天雇傭的是兩位頂級船夫,而頂級船夫的時間都是極富貴的。
就算他現在不與“信”聯係,也不可能一直耽擱下去——當雇主在一定時間之後仍未行使雇傭權,那麼拍賣場便會通知星河船夫,取消這次契約。
當然,已經支付的帝晶,是概不退還的。
“這麼看的話,也許他是告知‘信’等待一段時間,而要先行使用‘尋’的雇傭權?”有人說道。
但眾人對這個猜測,普通感到遲疑。
“試想,若是咱們雇傭了‘尋’這位超脫於星標榜的頂級船夫,並完成了一次探秘之旅,那麼接下來還有必要再雇傭‘信’嗎?”
“的確沒有必要啊!”
大家都覺得沒必要,薑天當然也不會在這種事情上犯迷糊。
那他為何在有“尋”陪同的情況下,還在走出拍賣場的第一時間聯係“信”呢?
這一點,實在令人費解!
“我倒是想到一種可能!”一位老者沉聲說道。
“也許他是想同時啟用兩位頂級船夫的雇傭權,讓他們同時帶路,探索古星河!”
“怎麼可能?”
“這麼奢侈嗎?”
眾人紛紛震驚!
哪怕是那些頂級包廂走出來的貴賓,也感覺不可思議。
兩位頂級船夫,其中一位還是千年前的星標榜首。
同時拍下這兩份雇傭權,最合理的方式當然是有先有後,這樣才能把價值最大化。
但若兩人同時引路,那到底應該以誰為主?
這一點,或許並不需要太糾結——當然是要以“尋”為主導。
但問題也就來了,這麼做的話“信”的意義何在?
倘若以“尋”為主導,“信”還有發揮的餘地嗎?
“有沒有可能,他是想要兵分兩路,同時探索古星河?”
“不得不說,這種可能性還真是很大!”
眾人再次恍悟。
難怪他要拍下兩位頂級船夫,原來是要同時開啟兩次探秘之旅、把握兩份古星河機緣。
“可這麼做,真的穩妥嗎?”有人不禁質疑。
天寂古星河的凶險人所共知,縱有頂級船夫引路,也不敢說絕對安全。
薑天一行人實力參差不齊,倘若集合在一起還能有個照應。
但若分開探秘,凶險將會大大提升。
這真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嗎?
在眾人看來,顯然不是!
那麼薑天,真要做出如此不智的選擇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