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聽到自己的聲音在說:“很抱歉,我有他的孩子了。”連我自己都覺得奇怪,這樣拒絕的話總是會脫口而出。我常聽別人說如果一個女人非常愛一個男人的話,就會很自覺地為他鏟除他身邊的情敵。我是為冷孜彥鏟除了情敵,但是好笑的是,他壓根就沒把我身邊的男人當情敵。
因為,他不愛我。
陸博揚將我的手抓得更緊,他說:“我不在乎的,你的孩子就是我的孩子,我會對他好,把他當作自己的親身孩子一樣看待。跟你在一起我不在乎,我什麼都可以不在乎。”
可是,我在乎。
我沒再說話,以沉默來拒絕他。風忽然變得有些燥熱和悶人,這感覺,像是地鐵裏將來未來時漆黑的隧道裏夾著滾滾車聲的那一陣風。悶得我腦袋有些眩暈,呼吸也有些不平穩。
陸博揚的眼裏盛滿了憂傷,但是他還是緊緊地抓著我的手,他說:“沒事的,妮妮我可以等,反正我已經等了你十年,我不介意再等你一個十年。總之我是不會放手的,除非哪一天你真的跟他在一起了,我才會放手。”
我依舊沉默,沒有說勸他放手的話,因為我知道那無濟於事。他對我就像我對冷孜彥一揚,明明知道隻有很小的概率等得到自己想要的結果,卻還是矢誌不渝地等著。在沒有被證明那萬分之一的概率也沒有之前,我們都不願意放手。
“陪我去喝酒吧。”他突然揚起頭,對我笑。
“好。”我沒有拒絕,也沒有掙脫他的手,任由他像牽著個小孩一樣把我拉了進去。
回到餐桌上的時候,他給自己拿來了一杯酒,給我拿來的卻是新鮮的橙汁,他說:“抱歉,我忘了你的孕婦身份,你不能喝酒的。”
我抿唇輕笑,接過他手裏的橙汁,說:“等生完了孩子,我一定給你補回來,陪你好好地喝一次酒。”
“一言為定。”紅酒跟橙汁的杯子碰到了一起。
就這樣,思思嫁人之後,就開始了她幸福的小女人生活。可是她並不是那種特別戀家的人,結了婚之後還是一心撲在工作上。南區公寓的那套房子變成了我自己一個人住,不過我一個月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回到爸媽那裏跟他們一起住,幫著照顧母親。
思思度完蜜月之後,一個月就有三分之一的時間回公寓跟我一起住,因為這邊離工作的地方近許多。安生於是提出在這邊再買一套他們的房子,既可以上班方便又可以兩個人一起住,很不錯的選擇。可是思思嚴詞拒絕了,她說這些年來通貨膨脹很厲害,物價飛漲,他們要省著錢以後養孩子。哦,忘了說了,思思還沒打算跟安生要孩子,她說要再打拚幾年,賺更多的錢,以後送孩子去美國念書。
我忍俊不禁,誰不知道安生在C城是出了名的富商,他手裏的錢夠養思思三輩子都不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