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頓時就怔了一下,隨即詫異地問我道:“為什麼?”
我說道:“曆史上對袁崇煥的評價各有千秋,褒貶不一,但是我認為他的死是一個悲劇,悲劇在中國曆史上很多,但是,像袁崇煥這樣的曠世悲劇並不多,甚至可以說,是空前絕後。
袁崇煥被崇禎帝磔殺這一年他四十七歲,正當盛年的時候,這樣為國為民、朝氣蓬勃、舍生忘死、仁智勇廉的人,死於敵人之手尚且可惜,何況是被自己人殺害?
嶽飛被殺,罪名是三個字:莫須有。袁崇煥被殺,罪名卻是:付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款則斬帥,縱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及兵薄城下,又潛攜喇嘛,堅請入城。
其實他的這些罪名同嶽飛一樣,也是:莫須有!
袁崇煥是大明皇朝的兵部尚書、右副都禦史、薊遼督師,連續取得寧遠、寧錦、保衛北京的三次大捷,竟然遭到最殘酷的千刀萬剮的刑罰,明朝的‘八議’政策,即議親、議故、議功、議賢、議能、議勤、議貴、議賓可以減免刑罰,這些對他也沒有用。崇禎帝置一切於不顧,用最殘酷的磔刑殺害了袁崇煥。
此外,袁崇煥為保衛北京而死,為保衛國家、民族、社稷的利益而死,但是他死的時候得不到北京老百姓的理解和同情。
他死的時候,被暴君崇禎帝誤導的京師老百姓不認為他是忠臣,卻認為他同敵賣國。為了保衛北京,他的甲胄中箭像刺蝟皮一樣,到頭來卻被自己效忠的暴君殺死,而且得不到京師老百姓的理解。
還有就是,袁崇煥做薊遼督師,每年經手的糧料、白銀數以百萬計,但他分文不貪。父死奔喪,回家路上沒有盤纏,靠同僚、朋友湊錢給他回家為父親發喪。
他之前在福建邵武縣做知縣時,也是一文不貪。查繼佐的《罪惟錄》這樣記述袁崇煥:此臣做縣官,不如一錢。就是不貪汙一文錢啊!《明史?袁崇煥傳》記載,袁崇煥死後被抄家,結果是‘家無餘貲’。官做到兵部尚書、薊遼督師,就是相當於今天國防部長兼沈陽軍區司令這麼大的官,死後抄家,家無餘貲。
《宋史?嶽飛傳》記載嶽飛講過一句話:文臣不愛錢,武臣不惜死。袁崇煥像嶽飛一樣,作文官不愛錢,作武官即不愛錢又不惜死。
可以說,袁崇煥是中國古代文官的楷模,也是中國古代武官的楷模,在今天仍然有借鑒意義。然而,嶽飛死後,事過二十年,由宋高宗的繼子宋孝宗為其平反;於謙死了八年之後,由明英宗的兒子明憲宗為其平反。他們都在當朝平反。
而袁崇煥呢?他是死了一百五十年之後,由清朝的乾隆皇帝正式公開給予平反。要是袁崇煥在上天有靈的話,這是一件多麼尷尬的事情啊。所以,我覺得他不值。”
他點頭,“我明白了,所以你害怕自己也成為了第二個袁崇煥?”
我搖頭道:“我成不了他,我沒有他那樣舍生忘死的氣概,沒有他那種具有獨木支撐起一個國家命脈的能力和功勳,而且我怕死,更不想連累自己的家人。
如果以我這樣的能力想要去做他那樣的事情,雖然我不至於像他那樣死得很慘,但是有一點是必然的,那就是:當我失去一切,甚至為此付出慘痛代價之後,今後永遠不會有人提起我,即使是有人偶爾想到我,那也隻會是恥笑我的愚蠢。
一個人,沒有那樣的能力就不要去做那樣的事情,如今我就是一個代市長,我的職責就是把上江市的經濟抓上去,把上江市的建設搞好,圓滿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給我的各項任務。
我做好了這些事情,也就對我的上級,對上江市的老百姓,同時也是對我自己有一個交待。失敗者,即使是他做得太多,那都是沒有發言權的。方書記,可能您會覺得我的思想覺悟太低,但是我心裏就是這樣想的,我不想騙您。”
他喟然歎息道:“我想不到我們還會有你這樣的市長。”
我頓時惶恐不安,低頭不語。
可是他卻即刻微笑地看著我,繼續地在說道:“官場上的廳級幹部,我還是第一次見到像你這樣喜歡講老實話的。”
我說:“方書記,您是我非常崇敬的人,所以我才會在您麵前把內心話都講出來。而且我知道,在遇到這樣的事情的情況下,我首先得保護好我自己和我的家人,這樣我才可以為黨、為人民做更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