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苦笑著說道:“老爺子,您看我像是那種裝腔作勢的人嗎?”

他頓時就笑,“是我表述得不清楚。我的意思是說,這個人非常看不慣現在的官員太輕浮的樣子。我擔心的是他覺得你太年輕,會認為你。。。。。嗬嗬!算了,不說了。有我在,他還不至於那麼過分。”

也不知道是怎麼的,這一刻我的心裏竟然會出現一種惶恐。我說道:“讓我的駕駛員送您去接他吧?”

他搖頭道:“不用。對了,你最好是讓你的秘書和駕駛員先離開。我坐黃包車去接他就是了。”

他的話讓我頓時明白了:我今天帶著駕駛員和秘書,也會被那位安老視為是一種裝腔作勢。而且我還意識到了一點,他一會兒去請那位安老的時候肯定不會告訴他我在這裏。

想到這裏,我隨即就對他說道:“老爺子,這樣,我先暫時離開一會兒,等您把他請到之後我再來。就好像今天我是忽然遇到您和他在一起的一樣。您覺得這樣可以嗎?”

他想了想,隨即就點頭道:“這樣更好。”

隨即我就說用我的車送他去安老家的外邊,但是他堅決不同意。他說:“沒有多遠,我一會兒就到他那裏了。”

於是我就帶著駕駛員和秘書離開了。趁這個機會,我去城區逛了一下。坐在車上。

這座城市和我第一次來這裏的時候相比已經有了很大的變化,那時候這座城市給我的印象就是破舊和寧靜,還有混亂。現在,這裏的破舊和混亂依然存在,但是它在改變。

在經過對城市交通和小販的整治之後,大街上不再有隨處停車,小販隨意在馬路邊賣東西的現象了,馬路上的紅綠燈也變得規範起來,現在的這座城市至少看上去要比以前覺得舒@服多了。

從這件事情上由此也說明了一點:任何地方,任何事,都必須要有規矩,有規則才可以。一個社會的美好首先應該是建立在規則之上的。

提及規則,或許有一些人會對它心存反感。但是,凡有人群體生活著的地方都是需要用規則來限製和約束的,誠如家有家規,國有國法,甚至連兩、三個人共同工作的處室或班組,也要有起碼的行為規則來加以製約、疏導和規範。否則,“無以規矩,不成方圓”。說到底,規則就是規定出來供大家共同遵守的製度或章程。規則之下,每個人都會受到束縛,覺得不夠自在和不很舒服,然而,說不準何種時候,我們就會頓然發現:規則會變得異常善良和美麗。

一位美國教師帶學生參觀博物館,老師要求學生在參觀的過程中始終把手放在口袋裏,並宣布:如果誰在參觀的過程中將手拿出來,不管是否觸摸過東西,都將被中止參觀。在整個參觀過程中,孩子們的手始終放在口袋裏。西方的孩子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做自己喜歡的事,但逾越規則是不允許的,因為你的自由絕對不可以影響他人的自由。對規則的崇尚與堅守,說到底顯示出來的是一個國家的文明程度。

還有有這樣一個故事:一名職業跆拳道選手與一個普通人發生了爭執,職業選手恪守比賽規則,隻打不能構成傷害的地方;而那個普通人不懂這些,對準選手的頭打個不停,跆拳道選手不幸被送往了醫院,而那個可悲的沒有遵守規則的普通人最終受到了法律應有的製裁。

這件事雖然表麵看起來有些可笑,但它折射出的本質卻回味深長。遵守規則真的有錯嗎?就一定會給自己帶來惡果嗎?

事實上,這些問題最終的、最客觀的答案就是:遵守規則是正確的;不守規則的人,就像故事中的那個普通人那樣,必將受到規則最為嚴厲的懲罰。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規則無處不在,那些所有生活的基本規則,使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生活更加和諧、包容、有序。。。。。

這些規則就如同每一滴水最終彙集成了一條有秩序的大河,在這條奔湧的規則之河底中,有的仍舊棱角分明,有的已然光滑圓潤。

“潛規則”也是規則,但是這樣的規則卻危害性巨大。

所謂“潛規則”,顧名思義就是看不見的、明文沒有規定的、約定成俗的、但是卻又是廣泛認同、實際起作用的、人們必須“遵循”的一種規則。由於範圍廣,又被人們認同,能夠產生巨大的危害性:破壞公平競爭、破壞真正的規則、破壞社會秩序、並無所謂正義和公平......這些黑暗的、見不得光的所謂“規則”使真正的維護社會秩序的規則成為虛設,隨之而來的必然是秩序的混亂和公平正義的喪失。認可的人越多,危害越大。

可惜的是,如今我們這個社會的情況正是這樣,潛規則盛行,明規則卻往往被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