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狼受到驚嚇,迅速向側麵躲閃,動作遠不及先前靈活。但是,觀察到這個細節的張潛,心中卻湧不起半點兒喜悅。
右腳尖處傳來的痛楚,讓他清醒地意識到,老爺再次玩弄了他。除了手中這塊兒之外,周圍其餘幾塊兒適合充當武器的石頭,都遠比暴露在地麵上的部分大。除非此刻手中有一把鐵鍬,否則,他根本沒辦法將這幾塊兒石頭挖出來充當武器,對麵的野狼,也不會給他足夠的時間徒手去挖!
而如果此刻手中有一把鐵鍬的話,他又何至於被逼得如此狼狽?
經曆了最初的慌亂,緊張和絕望之後,此時此刻,張潛的身體雖然疲憊不堪,精神狀態反倒比先前改善了許多。
換句話,身為孤兒的他,神經遠比同齡人粗大。基本上已經能夠接受穿越這一現實,並且下定了決心,要跟野狼拚個你死我活。
“反正,拚輸了,也不過是葬身狼腹,不會有人為我傷心,也不會有人記得我!”趁著野狼正在恢複體力,未發動進攻之前,他苦笑著搖了搖頭,將手機塞進了隨身書包。
這部華為是他攢了四個月的錢,才買下的,用來砸狼的腦袋,實在可惜。而留下它,萬一將來被別人撿了去,不定還能成為他曾經存在的見證。雖然從出生那起,他的存在就沒幾個人在乎過。
手指關節處,傳來一股紙張特有的觸福是書包裏的《冰與火之歌》第七卷英文版。可憐見,剛才跑得上氣不接下氣,他居然沒想起來,將如此沉重的書本兒丟掉。
事實上,即便想得起來,他也未必舍得丟。
這本書,是他輾轉托了半個月人情,今下午才從終於一位海歸留學生那裏借到手。之所以借原版,倒不是因為他的英語有多好,而是因為這本書兩個月前才麵世,中譯版還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
如果按照馬丁大神最初的設定,這一卷,不該蕉春曉的夢想》,而是該蕉奔狼的時代》。刹那間,張潛再度被刺激得熱淚滾滾。
如果早知道借一本《奔狼的時代》會遇到狼,他就該借那本《國王的寶藏》。不定,剛剛穿越過來就等撿到一座金庫,然後買一座巨大的莊園,娶上十七八個老婆,從此過上沒羞沒臊的紈絝生活……
“賊老!”咬著牙發出一聲詛咒,他將手機塞進書頁中間,然後又快速蹲身,抓了一把碎石頭片兒,塞進書包。
野狼被這個動作刺激向後退了幾步,嘴裏發出一串低沉的咆哮聲。與狗一樣,狼對彎腰撿石頭的動作,也很警惕。這也許自於他們血脈中的遺傳,畢竟,這東西從遠古時代,就跟靈長類發生衝突,雖然贏多輸少,但也被後者用石頭和水果一次次砸得頭破血流。
“賊老!”發現野狼沒有趁著自己彎腰時發起進攻,張潛右手揮舞了幾下石塊,隨即再度快速蹲身,將更多的碎石頭片兒塞進書包。
“咕咕咕……”被張潛連續下蹲撿石頭片兒,卻引而不發的舉動激怒,野狼嘴裏又發出一串低沉的咆哮。隨即,後腿猛然發力,身體騰空而起,半空中,雪白的牙齒寒光閃爍。
“滾!”張潛果斷將右手中石塊向野狼砸了過去,卻砸了一個空。野狼的進攻是虛招,目的就是試探他的反應速度和反抗能力。而現在,他唯一的石塊,也脫了手。
“嗷嗷嗷——”欺騙得手的野狼,嘴裏發出一聲得意地長嚎。兩條前腿交替橫向跨步,尋找最佳進攻角度和時機。
下一個瞬間,它卻本能地感覺到了危險,壓低身體,四條爪子交替快速後撤。
張潛丟掉了石塊,卻把書包背帶抓在了手裏。而書包本身則被那本《春曉的夢想》和碎石片兒所塞滿,變成了一把大號兒流星錘。
義烏產的冒牌書包,比正品還結實。《春曉的夢想》,印刷精美,用紙講究,分量也足夠沉重。先前把書包當做武器,唯一欠缺的就是硬度。而剛剛倉促塞進去的碎石頭片兒,恰好可以彌補這份缺陷!
“來啊,咬我,來咬我啊!”將大號“流星錘”淩空甩兩兩圈兒,張潛囂張地衝著野狼叫嚷。這一刻,宛若一隻憤怒的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