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血書加更章節(2 / 2)

信封口沒有被封死,馮思哲可以很容易的就把裝在其中的兩頁紙麵打開。輕輕的拉開了床邊的台燈,一幅看似用紅筆實際上確是血書的信件就呈現在了他的麵前。

這是一封喊冤信,相當於古代的攔欽差告狀,內容的是一名叫王訪華的青年被人誣陷被關的事情。信件之內沒有太多具體的詞,隻講有一名青年名叫王訪華,二十三歲,因為得罪了大湖縣常委副縣長齊恒三,被人冤枉現被關在縣城拘留所裏。希望馮思哲能做青大老爺,可以幫助這位青年沉冤得雪。

血書的出現,就證明這件事情在寫信人看來就是大的冤情,要不然也不用動用這種手段,隻是在這個寫信又似乎並不是十分相信他,要不然也不會在信中不把具體的事情介紹出來了,那隻能明一點,就是自己並未能給對方完全的信任感,隻是對方聽自己來了,把一線希望放在自己身上罷了。

青大老爺?馮思哲對這個詞彙並不是什麼的感冒,如果是法製健全的社會,人人都可以被有效監督,那就不會存在什麼青大老爺樣的人物了,之所以有此人物,也隻能明有些人標新立異,以一己之力對抗了許多人甚至是許多力量最終而勝利。可自己能做那標新立異之人嘛?

馮思哲搖了搖頭,他不是做不了,而是不能做。雖然馮思哲做官一定不會與有些不法之人同流合汙,可他也知道水至清則無魚的道理,這個社會上處處藏著有各種各樣的規則,行業間有行業的潛規則,演藝圈有演藝圈的潛規則,商場有商場的潛規則,同樣官場也有官場的潛規則。在不知道事情的來龍去脈之前,在不知道這件事情會給自己帶來什麼樣的影響力,甚至連不知道王訪華是什麼樣子之前馮思哲當然不會隻憑著這一紙血書就怎麼樣。這萬一要是別人給自己下的套?實際上王訪華就是犯了罪呢?

馮思哲不會與大多數官員一起同流合汙,他知道就像是有人的等級,窮與富。同理,有官的地方也有種類,那就是清與貪。在馮思哲的心中他可以適當的允許官員占些便宜,但有一個前提就是你能真正的為人民,為百姓做出一些什麼事情。而不是占著茅坑不拉屎,手中貪著錢還不幹正事,這樣的人他可就允許不了了。什麼事情都是宜疏不宜堵,馮思哲希望可以找到更多的肯為百姓辦事實的官員和他們一同為伍,而不是麵對一個貪官就大下殺手,得理不饒人,要是這樣怕是他一輩子都會累死在這件事情上,而最終未必會有什麼好的效果。

由床上站了起來,來到窗戶旁,一伸手把窗戶打開,“陳虎,這個交給你,你去調查一下這件事情。”順手就把那信封順窗戶就遞了出去。

陳虎伸出雙手一接,恭敬的點了一下頭,然後整個人就一躍由二樓跳向了地麵。即然馮思哲並沒有真的喝醉,那他便也沒有必要呆在這裏了,人人都有**,馮思哲也不例外,陳虎可不想二十四時盯著,不給人家一點自己的空間,這要是惹毛了他,怕是陳虎也就不知道應該怎麼交待了。

人都走了,馮思哲簡單的梳理了一下今的所見所聞,對大湖縣的情況有了一個初步的印像,他知道今晚上的裝醉效果應該還是不錯的,自己本就是年輕人,辦事魯莽一些還符合自己的年齡段。相信有了今晚的事,誰也不會太過注意他,甚至連拉攏他的想法未必會有,這樣最好,馮思哲樂了一個清靜,也可以用這初來的時間好好的來了解一下大湖縣的經濟情況,他來就是為了使大湖縣盡快的脫離貧窮,走向富裕的,不管怎麼樣,這個目標不能變。

向著床上一躲,馮思哲大出了一口氣,他要好好的休息,去迎接美好的也是嶄新的明。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