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日子實在沒有什麼盼頭,而且會讓人發瘋。
死胖子就抱著寧願餓死也不回去的想法,逃走了。
不是美國公民,沒有護照,英語隻聽懂簡單的幾個單詞,死胖子還沒有一技之長,遇到的情況比周景還糟糕,根本沒有人願意雇傭他。
於是他隻能在街上流浪乞討,跟野狗搶食,為被地為床,不用什麼太厲害的病毒,或許隻要一個流感,他哪就會悄無聲息的死掉。
周景來到異國他鄉,走兩條街都看不見一個黃色麵孔,看這死胖子和他同為華人的份兒上,也不介意救這個死胖子一回。
而這死胖子來到異鄉國度三年了,第一次遇到對他好的人,吃完了第一頓飽飯,就很奸猾的抱著周景的大腿,要拜他當大哥。
也不知道是怎麼了,周景也是一時心軟,稀裏糊塗的就答應了。事實上,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解悶,別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還得給這死胖子弄點吃的來,這讓他覺得這個弟認的虧大發了。
人家的弟都是屁顛兒屁顛兒的,給大哥辦事兒,到他這兒怎麼還反過來了,還弄得他自己跟弟似的。
兩分鍾的功夫,一個大麵包就下了肚,李文武把麵包渣都舔幹淨了,眼巴巴的望著周朗:“大哥,沒吃飽,還有嗎?!”
雖然這麼問,可他的眼睛卻直勾勾的盯著周景手上的那半拉麵包,目的不言而喻。
給他那個麵包是特意買的,足臂長,夠普通三口之家吃三頓的,眨眼間就沒了。
“飯桶。”周景也被他搞得無奈了,把回來時吃剩下的那多半個麵包扔給了他:“都歸你了,吃飽以後,明給我打起精氣神兒來,跟大哥出去一趟,再繼續躺下去,你就快成豬了。”
俗話一個好漢三個幫,死胖子雖然沒什麼本事,但是個頭擺在那裏,衝個人數裝個威風還能做到的。
李文武聞言自然是連忙點頭,大哥給他吃的給他喝的,自然是大哥什麼,他就幹什麼了。
然而正當周景囑咐李文武時,一個滿臉絡腮胡髒兮兮的流浪漢步履踉蹌的走到了橋洞底下。
看到在紙殼上坐著的二人,他衝了過來大吼大叫道:“黃皮猴子,給我滾出去!”
周景站起身來,沒有客氣,上去就是一記左勾拳:“混蛋,喝點兒酒,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滾!”
流浪漢的體格非常壯碩,活像一頭棕熊。挨了一句重拳也隻是晃了晃腦袋,反過手來就要揮舞著手裏的酒瓶,襲擊周景。
然而周景的反應要比他快很多,銀白色的左輪手槍已經頂到了他的額頭上。
“想死啊!”
周景揮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煩這些醉醺醺的流浪漢了。
這兩橋洞底下已經來過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費力氣將他們趕出去。不然的話,他和李文武連橋洞都沒得住。
而流浪漢被槍頂著額頭,酒也醒了幾分,向後倒退了幾步,呆滯的望著二人。
槍不是每一個人都有的,欺軟怕硬是人的性,即便壯得像頭棕熊,也不可能免疫子彈的殺傷,流浪漢終是不情願的離開了。
周景見他走遠了,才收起了手槍。不得不,這種利器還是蠻好用的。因為隻要是頭腦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夥。
所以見到對手拿著槍,自己沒有同等的武器,人一般就會變得很理智,很少會做出愚蠢的事情,劇烈的紛爭也能輕鬆的解決。
見到趕走了流浪漢,李文武也把從紙箱子底下抽出來的木棍放回去,嘴裂開傻笑著:“大哥,牛掰。”
周景搖了搖頭,都睡橋洞了,有什麼可牛的?等哪真的成為人上人了,再聽這樣的奉承不遲。
李文武嘴裏還嚼著麵包,可他的好奇心又驅使著他:“對了,大哥,你的槍是從哪兒弄來的,有子彈嗎?”
“它能殺人,你呢!”周景斜眼兒撇了一眼李文武,從兜裏掏出一隻幹淨的手帕,擦拭著槍身。
李文武不再言語,專心致誌的對付著麵包。對他來,什麼都沒有比吃的重要。這也可能是他過那樣的日子,還能吃的如此肥胖的原因。
周景擦拭完了手槍,將其收好。依在橋洞的牆壁上,望著遠處的風景。
之前的光環榮光已不複存在,他應該和那些告別了。
現在,他可以倚仗的,是他大腦裏的知識,是他手上掌握的技能,還有這把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