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蘭做好了晚飯,可是當晚飯擺上桌的時候許赫都還沒有回來。李若蘭想,許赫可能是在加班,所以就把飯蓋好,等著許赫回來一起吃。
這一等,就等到了九點。看著桌上早已經沒有了熱氣的飯菜,李若蘭的心裏有一種濃濃的失落感。要不要回來吃飯,不知道打個電話嗎?都九點了,還沒有回來一個電話都沒有。
李若蘭苦笑了一下, 她失落個什麼?從一開始不就應該知道了嗎?她和許赫的婚姻,不過是一個擺設而已。所以,人家憑什麼要給她打電話告訴她,晚上什麼時候回來。
李若蘭站起身來,將所有的菜都倒進了垃圾桶。雖然浪費是可恥的,可是她現在就想這麼做。
把菜到完,李若蘭把碗洗了,把廚房收拾了一下。直接,上樓洗了澡就睡覺了,她憑什麼藥等許赫,完全沒有必要。是她太入戲了,還把自己真的當許赫的老婆。還渴望,得到夫妻之間的相互尊重,李若蘭覺得自己真的是太傻太天真。
李若蘭決定了,明天早上也不起來做早飯了,她憑什麼要去乖乖的盡一個妻子應該盡的義務。而許赫卻心安理得的享受,不盡一個丈夫該盡的義務。
李若蘭關了燈,卻怎麼也睡不著。本來想吃安眠藥,吃了直接睡,可是現在還早。楊淩說了,不能老吃,還是要試著自己睡。李若蘭想,還是先眯眯保不齊就眯著了。這眯著眯著李若蘭,當真還眯著了。
許赫回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了,他承認今天是有點晚了。因為,他去見了一個人,本來他是很早就去了。可是,人家楊淩牛氣啊!正在給病人接受心理治療,所以就讓他等著。這一等,就是兩個小時。許赫後來還想,他怎麼就那麼傻,還真的就生生的等了兩個小時。連和許赫一起去的牛秘書,都驚著了,堂堂男人還能等人兩個小時。這是為什麼呀?楊淩是李若蘭的心裏醫生,說來說去還是為了李若蘭。
許赫去找楊淩,就是為了問他李若蘭病情的事情。雖然,楊淩一開始見他不是很願意說,但是還是說了一下李若蘭的事情。
不過,他說的是,李若蘭最近是因為,心裏壓力太大。所以,造成她精神狀況不是很好,但是吃了藥,已經好很多了。這次開的藥吃完了,也就不用再給她吃藥了。楊淩,其實想說,李若蘭會再吃藥,都是因為你這個混蛋。可是,他又怕許赫把李若蘭當神經病,所以也就沒說了。因為,李若蘭自殘的樣子,真的挺像個瘋子的。所以,楊淩就說的很輕鬆,不過李若蘭現在精神狀況已經穩定了很多了。所以,過一段時間就不用再吃藥了,不過前提條件是沒有人刺激她。
當然,楊淩還囑咐了許赫,讓許赫對李若蘭好一點。讓她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情,這樣會有利於她的睡眠,減少吃安眠藥。
作為一個丈夫的許赫,被另外一個男人這麼囑咐。讓許赫的心裏,有點不爽。和楊淩說完後,便直接離開了楊淩的心理治療室。
回家的時候,開車路經天橋。卻遇到了前麵有車子追尾,這不能進也不能退的。在天橋上,堵了一個多小時,才下天橋。
所以,這一回到家,就已經十點多了。
許赫一回到家,迎接他的就冷冰冰的客廳。餐桌上空空如也,客廳裏也不見李若蘭的影子。許赫晚上都還沒有吃飯,劉秘書本再許赫等楊淩的時候,就提議讓他去吃飯。可是,他想著家裏麵李若蘭可能煮好了飯,說不定還在等他。所以,就拒絕了,可是誰知道,回來一看竟然是這般光景。
許赫此刻的心情,別提多糟糕了。
許赫將公分包扔在了沙發上,一邊扯著自己的領帶,然後往樓上走。許赫打開了臥室的房門,因為感應到有聲響,房間裏的燈就全部都亮了起來。
燈亮了,許赫走進屋一看,李若蘭竟然睡著了。許赫一看,徹底火了,脫掉了自己的西裝,直接扔在了李若蘭蓋著的被子上。可是,李若蘭卻如同沒有感覺到一樣,一點要醒的樣子都沒有。
他現在還餓著肚子呢?她倒好,她這個做老婆的,卻在呼呼大睡。他今天要讓他知道,什麼才是為人妻子該做的。畢竟,他娶她,可不是讓她來享福,還有惹他生氣的。
許赫走到邊上,抓著被子,用力一掀,直接把被子掀在了地上。
李若蘭感受到一陣冷意,迷迷瞪瞪的睜開了眼睛。房間裏的燈光有些刺眼,李若蘭又閉上了眼睛,等了一會才再把眼睛睜開。坐了起來,看著站在邊上,的許赫揉著眼睛問道:“你幹嘛呀?”好不容易,這麼早不用吃藥就能睡著,卻被許赫給弄醒了。還有,他按怒氣衝衝,的樣子是幾個意思。貌似,該生氣的應該是她才對。
“我幹嘛?李若蘭有你這麼當老婆的嗎?老公還沒回來,自己就呼呼睡大覺了。飯也不煮,你有為人妻的樣兒嗎?”許赫大聲的訓斥著李若蘭。
李若蘭被許赫這麼一說,肚子裏那股邪火蹭蹭的就往上冒。要是,平時她的反應,應該是忍了,任許赫說的。可是,今天她不知道怎麼的,就忍不了了。
“我怎麼了,我這麼當老婆怎麼了?”李若蘭眼睛一瞪,雙手插著腰看著許赫問道。
“怎麼了?你知道當老婆該幹什麼嗎?煮飯,洗衣服,等老公回家。我在外麵累了一天,你一頓熱乎飯都沒有。你做到一個老婆應該盡的義務了嗎?”
“我沒盡到做老婆的義務,你就盡到做老公的義務了?”李若蘭也不甘示弱,直接回擊。這麼晚不回家,連個電話都沒有,老公就是這麼當的?
做老公的義務,許赫停了一下,想了想李若蘭這話裏的意思。這話裏有話啊?這老公應該盡的義務?許赫瞬間秒懂了。搞了半天,說的是這個,這個的確是他該盡的義務,不過這應該說是他們夫妻之間共同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