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護照,英語就會那麼幾句,死胖子遇到了和周朗一樣的困境,沒地去打工。隻能在街上流浪乞討,勉強度日。
周朗擁有的食物很充足,看這死胖子和他同族的份兒上,也不介意救他一命。
而這死胖子來到異鄉國度年了,第一次遇到對他好的老鄉,吃完了第一頓飽飯,就很奸猾的抱著他的大腿,要拜他當大哥。
周朗一時心軟,就答應了。事實上,這死胖子除了能陪他聊解悶,別的就剩下吃喝睡了。
而他每還得給這死胖子弄點吃的來,不能餓著。
這讓他覺得這個弟認的虧大發了,不但沒有體驗到大哥的威風,還弄得他自己跟弟似的。
兩分鍾的功夫,一個大麵包就下了肚,李斌把麵包渣都舔幹淨了,眼巴巴的望著周朗:“大哥,沒吃飽,還有嗎?!”
雖然這麼問,可他的眼睛卻直勾勾的盯著周朗手上的那半拉麵包,目的不言而喻。
周朗也被他搞得無奈了,把回來時吃剩下的那半個麵包扔給了他:“都歸你了,吃飽以後,明給我打起精氣神兒來,跟大哥出去一趟,咱也不能讓別人覷了。”
俗話一個好漢三個幫,死胖子雖然沒什麼本事,但是個頭擺在那裏,衝個人數裝個威風還能做到的。
李斌聞言自然是連忙點頭,大哥給他吃的給他喝的,自然是大哥什麼,他就幹什麼了。
然而正當周朗囑咐李斌時,一個滿臉絡腮胡髒兮兮的流浪漢步履踉蹌的走到了橋洞底下。
看到在紙殼上坐著的二人,他衝了過來大吼大叫道:“黃皮猴子,給我滾出去!”
周朗站起身來,上去就是給他一巴掌:“混蛋,喝點兒酒,不知道自己姓什麼了,滾!”
流浪漢的體格非常壯碩,挨了一巴掌也沒覺得有多痛,正要揮拳襲擊周朗,卻發現一支手槍已經抵在了他的額頭上。
“想死啊!”周朗揮手又是一巴掌,他最煩這些醉醺醺的流浪漢了。
這兩橋洞底下已經來過三波了,每次他都得拿起棍棒,花費力氣將他們趕出去。不然的話,他和李斌連橋洞都沒得住。
而流浪漢被槍頂著額頭,酒也醒了幾分,嘴裏喊著不要開槍,雙手舉起來向後倒退了幾步。
“滾。”周朗懶得多一個字,而那流浪漢也自知討不到便宜,一轉身狼狽的逃了。
周朗這才收起了手槍。不得不,這種利器還是蠻好用的。因為隻要是頭腦正常的人都知道,這是可以要人性命的家夥。
所以見到對手拿著槍,人一般就會變得很理智,很少會做出愚蠢的事情,劇烈的紛爭也能輕鬆的解決。
見到趕走了流浪漢,李斌也把從紙箱子底下抽出來的木棍放回去,頗為佩服的道:“大哥,牛掰,都有槍了。”
周郎正要擺擺手裝個逼,講一下自己回來時經曆的驚心動魄的故事。
李斌就問道:“對了,大哥,有子彈嗎?”
周朗無語的看了一眼他,恨不得上去狠狠的教訓他一頓。就不能讓他裝完這個逼再問嗎?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