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一會,他腦中閃過一道靈光,大概猜到了真相——應該是前麵12本書,有一本因為已經發書一個月,或者總字數已經超過20萬,按照新書榜的規則,被踢了出去。
然後,他這本已經被擠到第13名的《生死印》,就順勢往前進了一位。
這當然是件好事!
他心裏有點高興,但也有點鬱悶。
自己是被人爆下去的,回來的方式卻是因為新書榜的規則。
盯著依然排在他新書上麵的那本《我十項全能》,邪王眼神不善。
“老子還是要把你爆下來!”
嘴裏放著狠話,他立即將自己剛剛碼出來的那章稿子發上去,並明目張膽地求推薦票、求收藏。
他用邪王石之軒的名號來做自己的筆名,可想而知他不是那種心胸寬廣之人,邪王嘛……有仇不報,還叫什麼邪王?
……
因為午飯喝酒,孫全吃飽喝足,回到住處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一點多。
他倒是沒醉,就是臉紅紅的,任誰一看就知道他喝了酒。
因為沒醉,他回到住處的第一件事就給電腦開機,然後一屁股坐在電腦椅上,點了支煙,一邊抽著,一邊等著電腦開機。
這個過程中,他腦海中還縈繞著那個唐欣的影子。
那女孩真的挺漂亮,身材也好,如果是學生時代,他班長有那麼漂亮一個女生,他就算不追,心裏也肯定會暗戀。
是的!
他就是這麼膚淺,女人隻要足夠漂亮,他就會喜歡。
至於什麼漂亮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靈魂萬裏挑一?
他不是那麼深刻的人,如果一個有趣的靈魂是在漂亮的皮囊中,他自然也會喜歡,可如果那具皮囊很醜,那她的靈魂再有趣,他也沒興趣了解。
隻是……
前世混跡社會那麼多年,他生活的重心早就不在女人身上。
因為冰冷的現實早就一次又一次地告訴他——物質才是愛情的基礎,事業沒有成就之前,所有的愛情都飄渺如煙,隨便一陣風就能將它吹走。
何況,今初見的那個唐欣,才剛剛考上大學,思想肯定不成熟,和他不適合。
與其他今是喜歡上那個唐欣,還不如這個女生的出現,勾起了他不少以前的回憶,回憶裏也有那麼一兩個很漂亮的女孩,他曾經很喜歡的女孩。
可惜,他這次穿越回來的時間點是2006年,晚零,如果再往前一點,他和她們還是同學,他或許會試試追求。
可惜啊!
自嘲一笑,微微搖頭,他將腦海中那些身影都驅逐出去,往事不可追,過去的就讓它們都過去吧!
眼下,還是好好弄好這本新書,先賺一筆錢再。
電腦已經啟動完畢,他打開起點網頁,看了眼新人新書榜。
自己那本《我十項全能》已經升到第11位。
不錯!
他笑了下,也注意到那本被他擠下去的《生死印》又回到第12名,對於這點,他沒在意。
既然自己能把它爆掉一次,那這個手下敗將,就無需再多關注。
誰讓這本書的字數比他的《我十項全能》多一倍多呢!字數多那麼多,還被他爆了,隻能明一個問題——那本《生死印》質量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