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像一名畫家,在動手畫一幅畫之前,心中已有成竹,不用再構思這副畫在哪裏落筆,畫出一個什麼樣的效果,又在哪裏收筆,那畫起來的速度自然很快。
重寫一遍自己寫過的故事,這樣的經曆,孫全不曾有過。
今是第一次這麼幹,感覺很爽!
有一種憋尿兩個時,終於開閘飆水的那種暢快淋漓。
一發而不可收拾!
他手殘的毛病好像不藥而愈了,筆記本鍵盤被他敲得啪啪作響,文檔上的文字連綿不絕地跳出來,半個時剛過,他就寫好第一章兩千多字。
又半個時過去,他竟然又寫出一章,同樣還是兩千多字。
是的!
他寫的每一個章節都隻有兩千字,他是一個令人唾棄的k黨。
在今之前,他碼字十幾年,從未取得過一個時兩章四千多字的成就,而今,他終於史無前例地達到這樣的速度。
寫完兩章,他點了支煙,短暫休息期間,心中生出一個感慨——老子以前要是有這樣的速度,早發財了……
可惜啊!他以前做不到。
但現在他終於能做到了,所以他就很想保持住這種狀態。
他的想法很單純——隻要能保住剛才的狀態,這輩子絕對餓不死了!
重新回到006年,好不容易能再年輕地活一次,他當然有決心要改變自己的命運,不甘心再做一條鹹魚,活得那麼可憐又可悲。
在這樣的心態驅動下,一支煙剛抽完,他就繼續寫第三章。
可能是有點累了……
這次,他花了四十多分鍾,才寫出第三章。
即便如此,這樣的速度,也比他以前厲害多了,以前他想寫好一個兩千字的章節,至少要一個半時左右,而且,這還不算動手開寫之前的醞釀和構思的時間。
寫過的人都知道,其實製約自己每碼字數量的,往往並不是碼字時的手速,而是開寫之前醞釀和構思的時間。
有人醞釀和構思一個時、兩個時,甚至半,才能勉勉強強憋出兩三千字的一個章節。
有人憋一個白加一個晚上,都可能一字未動,腦袋中空空如也,啥都寫不出來。
而現在,他這個手殘兼懶癌末期患者,因為是在照搬自己寫過的作品,所以他的思路很順,完全不需要構思和醞釀,這節省了多少時間?
如此順暢的狀態,他從未有過,爽得他嘴角的笑容都壓抑不住,仿佛渾身十萬八千個毛孔都張開了。
不知不覺中,窗外已經夕陽西下,他都沒有注意到。
直到他的房門忽然被人敲響。
“嘭嘭!嘭嘭嘭!”
不對!根本不是敲響的,絕對是有人在用手掌使勁拍他的門。
孫全打字的雙手一停,皺眉望向房門。
而此時,門外傳來他前前前前前女友吳靜氣勢洶洶的聲音:“開門!!孫全你個王八蛋快給我開門!!”&l;!--ve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