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 寇――答部分讀者提問
穀雨居士:曆史軍事類小說多以愛國為主題,本書似乎也一樣,可是有幾處覺得費解,可否幫忙解答:第一,按本書所述,當年的倭寇中其實多是扮成倭寇的中國海盜,是不是說戚繼光消滅的倭寇中其實大多也是中國人?第二,平定遼東後給女直人提供很多優厚的條件,而且大力壓製作為傳統盟國的高麗,使女直人有可能更快建立更為強大的清朝,這有點得不償失吧?第三,朱元璋當年殺大臣是因為他們有造反的能力,難道武安國說那些人沒有造反朱元璋就會罷手?而且朱元璋讓自己控製不了的軍隊來護衛宮廷安全,太離譜了吧?請指正。
酒徒:感謝關注,關於倭寇問題,其實早就討論過,明朝早期的海盜主要是張士誠,方國珍的舊部,不願接受朱元璋的招安而形成。期間,日本國因為內亂,在寺院和貴族的支持下,到中國沿海掠奪。有時扮作來朝貢的使團,有時直接對岸上發動攻擊。日本的《太平記》中,對上述情況有集中而生動的描述:
四十餘年間,本朝大亂,外國亦不安寧。乘此****,盜賊四起。山賊當路,旅客不敢穿行樹林;海盜出沒,商船忌遭其手而避之。貪婪無厭之浪漢,結群聚夥,占據沿海島嶼。驛站無驛站之長,關卡哨所形同虛設。最後,盜賊備置數舟,擁向元朝、高麗之港口,劫掠明州、福州之財寶,焚毀官衙、寺院。元朝、三韓之吏民,為防此寇而內遷,各國瀕海之郡縣,已荒蕪人煙。
無需再做任何說明,這段文字記載,已經把倭寇滋生的基本原因、劫掠範圍及其殘暴性質完全將清楚了。(文字引自《中日關係史》)。後來,真假倭寇都被湯和剿滅,但湯和的剿滅政策采用的是遷徙百姓和固守堡壘,不怎麼高明。曆史上方明謙的確提出過:倭寇自海上來,則製敵於海上。但是由於其為方國珍之子,所以沒有受到重用。後來隨著明朝海軍的發展,倭寇在一段時間內幾乎幾乎絕跡。酒徒設想,有鄭和那種龐大的艦隊做威懾,日本多少也顧忌些。
明朝中期的倭寇成分更為複雜,在嘉靖中起明日進貢貿易中斷以後,情況為之一變。參與日本內戰的大武士、大名守護極其需要銅錢,而日本國內長期使用流通貨幣是中國造銅錢,日本國內,並無造幣的能力。(日本國內一度也曾有過自造銅錢,但質量極差,後來不得不以重量為基準進行流通)但被視為“日本造幣局”的明朝,卻關上了大門拒絕貿易,這等於是切斷為他們輸送銅錢的渠道。他們為了戰爭的需要,同時也是為了自己的生存,不僅不再約束倭寇的劫掠活動,而且還自行組織亦寇亦商的商船隊,加入日本商人的走私貿易船隊中。這些“載其方物,出沒海道,得間,則張其戎器而肆侵夷;不得間,則陳其方物而稱朝貢。”明沿海防倭哨船,很難區分哪是倭寇船,哪是私商船,因而遇船既行追捕。浙、直追捕教緊,他們則奔福建,福建捕急則奔廣東。這種商船交易方式簡陋,搭棚於地,鋪板其上,陳貨而售,違禁品如刀劍之類則藏於船內。著重亦商亦盜的上川和倭寇劫掠雖然結合起來,但其劫掠動火還隻在沿岸還沒有深入內地。當明朝沿海海盜和私商與倭寇勾結起來後,遂使倭寇的劫掠發生巨大的變化。明沿海海盜和私商利用明將吏懼怕倭寇的心理,投靠倭寇以遂其劫掠和走私之奸;而倭寇也利用海盜、私商熟悉地理和內情得以放手劫掠。這樣,倭寇的劫掠活動不僅達於急電,而且範圍也從沿海深入內地。他們互相利用,狼狽為奸,劫掠焚燒,殺戮*,生靈塗炭,村舍蕩然。受害範圍波及山東、江蘇、安徽、浙江、福建、廣東等六省,而以江、浙、福、廣沿海最為嚴重。倭寇和明海盜結合成巨大的武裝集團,其頭目往往以勢力較大的明海盜充當。(摘自中日關係史)有名的是;
1、出身為海盜者:許棟集團、徐海集團、葉明集團、林國顯集團
2、出身為走私商者:王直集團、洪迪珍集團
3、出生於或成長於日本者:毛烈集團、陳東集團、徐海辛五郎集團。
明朝當時政治無能,居然想出了祭祀海神以期待其消滅海盜的做法。和清朝用汙穢之物潑西方戰艦異曲同工。至於後來戚家軍,我就不說了,大家都知道的故事。酒徒的小說寫到海盜這節,除了描寫日本海盜外,還在探討一個亡國的本族政權最終歸宿和走向,酒徒不主張一個民族內部的自相殘殺。文中的餘佐,原型就是國民黨大佬餘右任,字也是直接用了右任先生的字。希望餘老先生不要怪酒徒不敬。“葬我於高山之上兮,望我大陸。大陸不可見兮,隻有痛哭。葬我於高山之上兮,望我故鄉。故鄉不可見兮,永不能忘。天蒼蒼,野茫茫。山之上,國有殤。”這些文字至今讓人落淚。
平定遼東後本來就應該和各部族和解,酒徒不認為屠殺、滅族是人類的正常作為。酒徒認為各民族本來就是兄弟。各民族的文化融合在一起,才造成了中華民族近兩千年的領跑地位。秦本身就不是中原民族,唐太宗的母親獨孤後和妻子長孫氏都不是漢人。如果明清兩朝能敞開胸懷接納進西方文明,東方文明至今還要領先於西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