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5章 所以,你覺得我對你不夠好?(1 / 1)

甜心將口紅放進了自己的包包裏,對著薄慕瑾道:“你這兩個學妹倒是挺不錯的,以後再見到人家別板著一張臉了。”

“一支口紅就把你給收買了?”薄慕瑾微微挑眉,看著她道。

“是啊!所以,你要不要也來收買我?”甜心朝著他眨了眨眼。

薄慕瑾:“用不著!”

“嗯?”甜心不解地看著她。

薄慕瑾:“你已經是我的了,所以用不著收買!”

甜心:……

這是娶回家,就用不著哄了是吧?

甜心突然後悔自己嫁早了,哦不,她那根本不算是嫁,完全是被鬱姨給忽悠了。

反正領證的時候她本人沒到場,而且,慕慕的年齡也不夠,她應該可以反悔不認的吧?

“別想了,就算結婚證沒有用,但你應該知道什麼叫做事實婚姻吧?”耳邊,驀地響起薄慕瑾的聲音。

甜心這才意識到,自己竟然把心裏的想法說了出來。

“什麼事實婚姻?”

薄慕瑾看了她一眼道:“事實婚姻是一種婚姻關係存在的方式,廣義指男女雙方在主觀上具有永久生活的目的,在客觀上具有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事實。狹義指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盡管我國《婚姻法》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但這並不代表法律將徹底不承認事實婚姻,例如刑法中的重婚罪,有配偶而與他人形成事實婚姻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其形成事實婚姻,即使沒有到民政部門進行結婚登記,仍然可以認定是重婚。”

甜心挑了挑眉道:“你看我幹什麼?那不就是違法婚姻嗎?既然是違法的,那麼法律上應該是不承認的吧?”

薄慕瑾:“事實婚姻是相對於合法登記的婚姻而言的,雖然本質上屬於違法婚姻,但考慮到我國的現實國情,為了維持一定範圍內的,特別是廣大農村人口婚姻關係的穩定,國家對未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男女雙方之間的關係有條件的予以認可,從而產生了“事實婚姻”的概念。也就是說,就算你覺得結婚證無效,也無法改變我們兩個的婚姻關係。倘若這期間,你再和別人在一起,那就是犯了重婚罪。”

甜心:……

她也就隨便想想而已,要不要這麼嚇唬她?

甜心心裏不樂意,嘴巴撅的都可以掛油瓶了,冷哼了一聲道:“你自己不想對我好,難不成還不許別人對我好?”

“我怎麼對你不好了?”薄慕瑾平靜地反問她。

甜心繼續噘著嘴道:“你剛才不是說了嗎?我已經是你的人了,所以用不著討好我,哄我了,不就是不用對我好了嘛。哼,難怪都說男人娶到手就不珍惜了,我以前還不相信,沒想到居然是真的。沒想到你居然是這樣的人,真是太傷我的心了。你等著,我要告訴鬱姨,說你欺負我。”

薄慕瑾對於她的指控不為所動,隻表情淡淡地瞥了她一眼,“所以,你覺得我對你不夠好?”

“唔……”好像也不能這麼說。

除了不能經常陪著她之外,慕慕對她可謂是有求必應。

這麼說他的話,好像對他也不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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