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愛,就要搶(1 / 2)

“沈先生,請留步!”沈昊剛要走進劇組,被身後傳來的女聲叫住了。

他回頭看向聲音的主人,她剛從紅色轎車裏下來,站在車門邊衝他揮手微笑。

沈昊遲疑了一會兒,方才走向她,看著她額上布滿細密晶瑩的汗珠,笑道:“追上我,很費力吧?你已經相當不錯了,我的車速不是一般人能追得上的。”

“這方麵,你和天成還蠻像的。我的車技能追得上他,自然也能追得上你。但是,我們需要用這種方式做正式的見麵禮嗎?”夏頌脂自信地微笑著問他。

沈昊看了看手腕上的表,“五分鍾,你隻有五分鍾。”說完,他率先朝片場旁邊的咖啡館走去。

夏頌脂連忙尾隨,“天成姓呂,你姓沈,你們不是親兄弟,但卻有著多方麵的相似。”

沈昊聽了她這話,不自覺地放慢腳步,看著身旁的她,問:“在你看來,我和他有哪些相似之處?”

“眉眼有些相像,還有說話的語氣,甚至有些小動作也頗為一致。要麼你很崇拜他,所以可以在模仿他;要麼你們是親兄弟。好像後者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如此一來,那便是前者嘍!不會吧,天成很不合群的,你崇拜他可不是件好事。”

夏頌脂回道。

她的話讓沈昊的臉色越來越難看,在咖啡館門口,他突然停下,“難怪呂天成會這麼快就把你給忘了,因為一個說話太傷人的女人是不會討男人喜歡的。”

丟下這番話,他轉身朝片場走去。

夏頌脂看著他離去的背影,邪笑著衝他道:“失去這五分鍾,你會後悔的!”

她的話沒有令他停下,她焦急地又道:“你明明喜歡胡狸,你為什麼不敢跟天成爭?難道你怕他嗎?你就是個膽小鬼……”

“你懂什麼?我沈昊會怕他嗎?”這席話總算奏效了,他頓了頓,然後轉身走向她,和她站在同一台階上爭辯道。

夏頌脂得逞地暗喜了一下,露出恰到好處的微笑對他說:“雖然你沒有親口跟她說過你喜歡她,也沒有告知別人你對她有意思,她不懂你的心,但我這個局外人卻看得清清楚楚。你對她的愛一點都不比天成付出的少。”

“你雖然和天成相似,但你們有一個最大的區別。在對待自己喜歡的女人這方麵,天成很霸道,占有欲非常強,所以他才會視你為頭號情敵;而你呢,隻知傻傻地付出,不懂得索取回報,就因為這樣,胡狸才會看不到你的存在和你的好。”

夏頌脂這堆話,沈昊不愛聽,但卻不得不承認,她說的一點都不錯。

他走進咖啡館,選了一個臨窗的位置,點了一杯拿鐵。

夏頌脂在他對麵坐下,向服務員點了一杯卡布奇諾。

她順著他的目光看向窗外,這一次,她不打算先開口,她在等著他開口,她篤定他會先開口,因為下麵的話題全是他感興趣並在意的。

“你從天成集團追了我一道,就是為了跟我說這個嗎?”果不其然,他先開了口。

夏頌脂保持著職業性的微笑對他點頭,“我和你雖然不熟,但我們都有一個相同的目標,所以,為表誠意,我追了過來。”

“誠意?既然我們不熟,就不必……”

沈昊還未說完,夏頌脂就打斷他的話,“我們聯手吧!”

“從他那奪回小狸,我一個人就行,不需要跟任何人聯手。我看,你是找錯人了。我沈昊可沒有這個‘愛好’。”

他拒絕她,連考慮都不考慮一下。

“我知道你很厲害,但你再有能耐也不是天成的對手。他想要的東西,從來沒有錯失過。關鍵是,他還是你的頂頭上司,你拿什麼跟他爭?”

“我想,我不必再自我介紹一番,你也應該已知曉我是誰。我和天成在上大學時的風雲事你應該或多或少地聽說過。當年,那麼多女生喜歡他,他卻偏偏選擇了我,這說明我在天成心裏的位置很不一般。”

“如果你我能夠聯手,我負責糾纏天成,讓他沒有機會和小狸在一起,而你負責搞定小狸,最終的結果隻會是雙贏。這麼美好的結局,何樂而不為呢?”

夏頌脂的話多少還是讓沈昊動搖了,但除了她所說的“美好結局”之外,他看到了更多和她聯手的“好處”。

“比起和你聯手,我對你更有興趣。不知上大學時的你是比現在單純還是更有心機?你的城府這麼深,是以身俱來,還是在國外染上的惡習?我敢肯定的是,大學時候的呂天成要比現在更傻,所以才會在眾多女生中看上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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