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5章 誰說我沒有證據(2 / 3)

在大家看過來的時候,他甚至還很是榮幸地舉起手來,“祁南學姐,加油!”

一旁的人用力扯了他一下,“楊旭,老臉都被你丟光了。”

加油……祁南額頭就是兩滴大汗,她這是過來處理私事,又不是上場比賽。

不過同時她也認出來了,這是之前外景采訪時候出現的學弟,不管外麵如何,學校裏的同學們幾乎都是一邊倒的支持她。

略微猶豫了這麼兩秒,祁南對著秋咪燦然一笑,道:“誰說我沒有證據?”

公鴨嗓又道:“來了來了,不怕對手猛如虎,就怕學姐笑嘻嘻!”

說完很是不忿,“你扯我做什麼,誰不知道咱們學姐綽號溫柔一刀,別人死都不知道怎麼死的!”

公鴨嗓的同學,顯然已經放棄掙紮,直接離他五米遠。

祁南身旁的潘律師,靜靜看著這麼一場鬧劇,差點忘記了自己來的目的。

好在他一直都是不動聲色的習慣,別人倒是看不出來。

他從手裏的公文包,拿出一些資料,並不需要多做介紹,就道:“十一月六日,節目之中提到,節目組跟著一起去了黃大貴生活的地方,說他從事重體力勞動,目的是為了孫子的學費,這是我的當事人繳學費的憑證,同時可以去當地家教育局查證!

幾次節目之中,十二次提及在家庭之中,隻有我當事人能夠履行贍養老人義務,這一點明顯失實,這是我當事人的戶籍信息,血緣信息還在走程序,目前證據顯示,這個信息失實。”

潘律師這麼一說,周圍的人聲音雖然壓得低低的,卻依舊還在討論。

“實在是太不要臉了,主持人該不會是跟黃家一夥騙錢的吧。”

“我對這個主持人之前挺有好感的,之前看著她說話特別正直,沒想到竟然會這樣報道,當時就覺得怪怪的,如果連電視都不能信,我們還能信什麼!”

被同學無情拋棄的公鴨嗓,得意洋洋表示:“什麼主持人,一看就假,我的女神是能夠抓得了小偷鬥得過流氓的冷俏學姐!當然祁南學姐永遠都是我的女神!”

某人女神祁南幸虧沒有聽見這句話,才得以正常說道:“節目嚴重失實這一點,還用得著拿出更多的證據嗎?”

“你!”秋咪完全不知道說什麼。

潘律師接著說道:“十一月十三日,主持人秋咪在節目之中,未經我當事人的允許,擅自利用職務便利,收集並且公布我當事人的姓名、住址、就讀院校、婚姻情況、家庭情況,侵犯我當事人隱私權。

同日,在節目之中請來所謂的我當事人的知情者,惡意誣陷,誹謗。節目之中請來的律師,更是無端指責我當事人沒有盡到法定義務,需要承擔法律後果,造成了十分惡劣的社會影響!

隱私權是一項基本的人格權利,我國憲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誹謗和誣告陷害。

而您在節目之中宣揚他人隱私,捏造事實醜化他人人格,用誹謗等方式損害了我當事人利益,並且造成一定影響,認定為侵害公民隱私權的行為。”

潘律師說的這麼多,秋咪完全不知道如何應對。

她幾乎已經忘記了自己處在什麼地方,隻喃喃說道,“我,我不知道……又不是我讓她們那麼說的。”

“我去!不知道可以解釋一切,不知道殺人也是犯罪嗎?”有人忍不住了。

“雖然不是特別明白這位律師說的是什麼,但是聽著似乎很有道理的樣子。”

“我不看說的這些,有些人天生一張嘴騙死人,我隻相信證據,你看人家這邊拿出的那些蓋章的東西,還讓去查證,一聽就比口說無憑厲害。”

某公鴨嗓一臉的不耐煩,“說來說去,都是那麼一套,還不如學姐自己說呢,角度刁鑽、無力反駁,最主要的是,大家聽得懂啊!”

可惜,他們這些議論,完全不在潘律師的考慮範圍,他隻接著說道:“刑法明確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製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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