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她這裏的時間有限是指大使館要來人了。
我猶豫起來。
湯馬斯那個窮逼,我從他身上不過賺了幾百萬華夏幣,怎麼一具屍體價值這麼高?
難道……有什麼東西在他屍體裏?
媽的!
我有些後悔,應該在埋屍之前把他肚子劈開看看的。
可話又說回來,不是變態,誰會幹這種事啊?
蘭琪肯用十億,交換湯馬斯的屍體,換句話說,湯馬斯身體裏的秘密絕對會遠遠超出這個價值。
我是隻顧眼前,跟她換了,還是等以後有時間偷偷潛入倭國重災區,自己探索秘密呢?
水龍頭打開。
熱水衝刷著我的身體。
我一邊拿香皂洗澡,一邊琢磨。
大概過了十幾分鍾,蘭琪回來了,眸子微微一亮,“長的倒還挺英俊。”
我拿吹風筒吹了下頭發,笑嗬嗬道:“蘭琪小姐,其實我確實見過湯馬斯。”
蘭琪明顯鬆了口氣,“請繼續。”
“當時是這樣的……”我胡亂改了一個版本,說湯馬斯是跟絡腮胡一夥同歸於盡的,我出於人道主義精神,將湯馬斯就地掩埋了。
反正就是隨便編排個理由,蘭琪隻要不是蠢貨就絕不會相信,如此玄幻的故事別說她,我自己都不信。
“我替湯馬斯謝謝你。”蘭琪道。
瞧瞧,多虛偽,哦不,多麼稱職的政客啊。
“沒什麼,大家都是救援團成員,能幫一點是一點吧,可惜,我去的晚了,沒能把湯馬斯主教救下來,還讓絡腮胡一夥跑了。”
“你剛才說他們是同歸於盡的……”蘭琪翻白眼。
我驚訝:“啊,有嗎?哦,是我說錯了,他們跑了。”
蘭琪擺手,“屍體呢?”
我把手張開,“等我們安全回國,會第一時間告訴你湯馬斯主教屍體的位置。”
“不行,我現在就要知道。”蘭琪態度強硬,“我信不過你。”
咳……這麼直接。
我想了想,“好吧,我把湯馬斯葬在二丁目的馬路上,旁邊是個學院叫聖育強。”
蘭琪摸出手機,劈裏啪啦一頓按,然後指了指上麵的圖案,“具體位置。”
“這。”我指給她看。
蘭琪點點頭,“明白了。”
“我可以走了沒有?”
“請便。”
“告辭!”
我把靈石一卷,瀟灑離去。
對,我就是這麼鼠目寸光,就是這麼目光短淺,盡管我知道湯馬斯身上的秘密價值要遠超過這十枚極靈。
但有一個道理,許多人都不明白,隻有拿到自己手裏的錢,才是錢,其他的承諾,不過是一張畫餅,畫的再好看,也不能果腹。
再說了。
這個秘密牽扯很大,我不認為自己有那麼好的牙口能把它吃掉。
與其如此,倒不如拿好眼前的利益!
十枚極品靈石!
十億!
我老爹的兒子要發財了!